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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情满怀向春天丨熊水龙:对宠物立法,“管理”和“保护”并重
2024-03-07 20:26:25
广州日报新花城


宠物近年来已成为越来越多现代都市人生活和家庭的一部分。然而,当宠物进入每个人的生活半径,如何做好管理和保护也成为社会必须思考的问题之一。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熊水龙提交了关于立法保护宠物的建议,希望国家以“管理”和“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制定出台相关法律。

立法既是对宠物的一种保护,也是一种管理。熊水龙表示,目前国内有关动物保护和管理的一般性法律尚有完善空间,动物法体系由野生动物法、实验动物法、畜牧(畜禽)法等专门立法构成,而宠物(犬、猫)专门立法缺失,因此给宠物的保护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如何限制及规范宠物的繁殖,减少不文明养宠行为,友好对待宠物成为城市管理亟需思考的问题。

“总结各地犬类立法的经验,国家法应该树立‘管理’和‘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在管理中保护,在保护中管理。”熊水龙建议,立法保护宠物,其立法宗旨应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道对待宠物,维护善良风俗、公共卫生安全和市容环境。他表示,立法内容应涵盖宠物的多个相关内容,其中,包括以加强饲主责任为重点取代对准养犬类品种的限制,要求犬猫的所有人负责任对待猫犬,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建议养犬许可证制度全国实行,养猫许可证因地而异,授权地方政府裁量,鼓励植入电子芯片。

在防疫卫生方面,熊水龙建议,应切实履行防疫义务,特别是加强乡村地区的犬只的防疫。他表示,狂犬病百分之一百可预防,但要实现狂犬病零死亡,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养犬许可制度和防疫制度,另一方面停止捕杀流浪犬,主要通过收容项目、领养项目、TNR(绝育、防疫、放归)项目等进行疫苗普及和人道对待,充分发挥民间流浪动物救助机构的作用。与此同时,熊水龙也建议,要限制及规范宠物的繁殖,减少因为流浪猫狗数量过剩导致的卫生、治安、疫病防控等各种社会问题及产生的额外的管理成本;鼓励及支持民间及社会企业的参与,政府积极与民间机构合作共治,对民间机构进行补助及政策上的支持,要求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和高校等社区或组织履行配合救助和管理流浪动物的义务。

此外,熊水龙表示,应在法律中宣扬正确对待生命的态度,禁止虐待及食用宠物,对于虐待和遗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设置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责任形式;同时,杜绝通过以网络渠道传播血腥暴力的动物视频和图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维护善良风俗。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赞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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