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佛山顺德的街坊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了,但购买时要注意!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局还发布了今年第一批烟花爆竹销售点,共16个。

据了解,今年农历年廿八、年廿九(即2月7日和2月8日)8时至23时,顺德十镇街均划定指定地点,方便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喜庆迎新春。(详情点击:佛山顺德:限时限地!不按要求燃放烟花爆竹,将被罚款)
顺德区应急管理局在此温馨提示各位街坊:
1. 切勿网购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属于禁止寄递物品,不能相信朋友圈的网购广告,一定要去有销售许可证的烟花售卖点购买。但要注意,不要在零售点附近放烟花,个人只能燃放C、D类烟花,千万别买错。
2. 违规燃放,执法部门会如何处理: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话,公安部门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举报电话110 (非法运输、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119(火警电话)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名润 通讯员:顺安宣
表/顺安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