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山铁路公安处2月1日通报,近日,一名女子强占别人座位,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经列车长劝说、乘警警告后,该女子仍拒不让座。最终,该女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9时许,从昆明南开往大理的D8669次列车运行在昆明至广通北区间,值乘该趟列车的广州铁路公安局佛山公安处乘警接到列车长报警,称2号车厢有旅客霸占他人座位。乘警迅速赶往现场,要求霸座女子将座位让出来,告知其霸座行为的违法后果,不要耽误其他旅客休息。

乘警和列车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多次劝阻,该女子不仅拒绝让座,还态度蛮横地对乘警大吼大叫,严重影响周围旅客的休息。面对乘警及列车长的好言劝说,该女子依旧充耳不闻,仍是拒绝出示相关证件,最后更是紧闭双眼、脸朝窗外拒绝沟通。
接连沟通无果后,乘警依法将该女子移交至广通北站派出所处理。最终,女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霸座”行为不仅不道德,还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霸座等扰乱列车秩序的行为,会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请广大乘车旅客自觉遵守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对号入座,文明出行,如有遇到自己的座位被他人霸占的情况,及时求助铁路民警或列车工作人员。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佛铁公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佛铁公宣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张丹羊 通讯员:佛铁公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