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出售求职者个人信息87万余条,涉案金额746万余元,21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5周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聚焦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林某锋等2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名列其中,该案中不法分子把招聘平台当作窃取信息的入口,以虚假岗位为诱饵,将求职者的简历变成向境外出售的商品,并借助虚拟货币结算逃避监管,呈现出团伙化、链条化、跨境化的鲜明特征。
以招聘为幌子,组建“前端引流+后端数据”团伙
被告人林某锋,男,1992年出生,某企业负责人。被告人宁某,男,1998年出生,无业。
2024年5月,林某锋在企业招聘中知晓应聘者信息可出售至境外牟利,遂在网络招聘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非法获取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
因名下企业账号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有限,且频繁违反招聘平台规则被封禁,林某锋变换作案方式,招募本案其他被告人,组建前端引流团队和后端数据团队。前端引流团队冒充求职者联系其他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利诱对方用企业账号非法获取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后端数据团队向被收买的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采集模板,并对收购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林某锋再将上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向境外出售牟利。
为逃避惩治,林某锋向境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均以虚拟货币进行结算,再通过被告人宁某结算为人民币,涉案金额746万余元。经统计,该团伙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7万余条。
核实虚拟货币数量,全链条追责
本案属于新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公安机关商请检察机关参与案件研讨,检察机关围绕案件定性、电子数据、跨境犯罪、虚拟货币结算等核心要点,建议侦查机关提取服务器数据、电子交易记录、涉案人员聊天记录、结算凭证等关键证据,依法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结合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流转快、核查难等特点,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梳理交易流水,结合聊天记录锁定上游涉案账户,交由林某锋逐一指认,精准核实虚拟货币数量,依法认定涉案金额。
本案被告人通过网络平台非法获取求职者个人信息并出售至境外,主观恶性大、行为性质恶劣、犯罪后果严重。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各被告人的岗位职责、参与程度、获利数额等情况,对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依法批准逮捕,对该团伙21名成员全部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向该团伙提供个人信息的涉案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检察机关认为其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企业规章制度,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侦查,现均已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陆续以林某锋等20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宁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林某锋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分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林某锋等21人判处五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责令承担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判决已生效。
刑事追责之外,公益诉讼索赔400万元
被告人林某锋等人非法获取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生活安宁,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导致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责,根据法律规定,对林某锋等2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台江区人民法院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删除本案中所有涉及侵犯他人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材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400万元、1万元。
招聘平台不能沦为信息“漏斗”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招聘渠道,以招聘为幌子,未经求职者同意,非法获取、出售应聘信息,擅自变更信息用途,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仅侵害求职者合法权益,更破坏就业领域信任基础,行为性质恶劣,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严惩。
该负责人表示,部分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利用招聘岗位权限,滥用履职便利,非法收集、处置求职者个人信息,擅自对外提供、出售牟利,沦为信息黑灰产业链的帮凶,既侵害求职者合法权益,也破坏就业市场环境,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不法分子非法处理求职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导致众多不特定人的信息遭受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坚持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在严惩犯罪的同时通过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全面修复社会公益损害,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的双重规制,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侯翔宇、魏丽娜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马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