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荔湾区将组织实施公开招募56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工作。其中,荔湾区花地街道招募2名!
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毕业2年内(须于2024年10月10日后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人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
岗位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2026年10月12日9:00至2026年10月16日18:00。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花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荔湾区芳村大道中187号)
(1)《广州市荔湾区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暂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需出具由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5)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明;
②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③如应聘人员属本市以外地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第1~5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一)招募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各招募单位组织,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募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切勿轻易相信任何冠以“内部消息”“内部人士透露”“独家渠道”等有关招考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四)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接到招募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关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本岗位工资待遇属于该项补贴)的规定,该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六)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报考资格。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热线电话。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与招募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花地街道):020—81630327
【记者 梁启明】
【编辑 吴永秀】
信息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