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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保护专章》公开征意见
2026-09-07 17:04:39
广州日报新花城

当下,广州沙面正围绕“国际消费和文化交流双中心”定位,以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为前提,高质量盘活利用现有资源,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展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的高能级城市会客厅、世界级商业和文化地标。记者获悉,《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保护专章》(https://www.lw.gov.cn/attachment/8/8070/8070325/10992581.pdf)已完成编制,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5日(10天)。

此次评估将沙面整体保护及活化利用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作为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范围:包含整个沙面岛及沙基涌沿岸,东至人民桥,南至珠江岸线,西、北至沙基涌沿岸,总面积31.4公顷。

评估范围涉及已公布的广州市历史城区、沙面历史文化街区、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荔湾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8条传统街巷、137株古树名木、1处重要水系、1处古炮、1处广州市水务遗产、7个地名文化遗产、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项优秀传统文化。不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名园、工业遗产、海丝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农业灌溉遗产、海防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等其他历史文化资源。

评估范围内有9处其他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为沙面北街9—27号(单号)、沙面北街79号、沙面大街62号后座、沙面大街64号、沙面北街101号、沙面大街11号、沙面大街13号前座、沙面大街57号、沙面四街6号。9处建筑均建成于沙面集中建设时期(1861年至1941年),具有外廊式等西式建筑风格,并为重要企业和事件的场所载体。

【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荔湾区西华路64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名城保护科收。邮政编码:510176。

(2)邮箱反馈意见,电子邮箱:lwghjmck@163.com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5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多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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