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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制慎买慎喝自泡酒!番禺严查整治,发现9个安全隐患、立案查处1宗
2026-09-01 14:25:06

梅子酒、桂花酒、人参酒、枸杞酒……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不少人尝试自制或购买自泡酒。然而,这种看似养生的行为,有时却可能成为致命的隐患。

日前,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泡酒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整治自泡酒、散装酒经营乱象,防范化解自泡酒食品安全风险,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本次专项检查聚焦酒类监管薄弱环节,以农贸市场、流动临摆点周边及各类零散、隐蔽酒类经营主体为重点排查对象,采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模式,彻底扫清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紧扣经营资质、进货溯源、合规销售三大关键环节靶向发力,进一步压实酒类经营安全监管责任。

在经营资质核查方面,执法人员逐户核对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核准经营范围,重点排查无证经营、超范围销售自泡酒、散装酒等违规行为,对违法经营主体坚决整治、依法取缔,从源头规范酒类市场准入秩序,杜绝不合规经营行为。

在进货溯源管控方面,执法人员严格核查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仔细核验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溯源台账材料,确保辖区在售自泡酒、散装酒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缺少合格证明文件的酒类产品,一律现场责令下架封存、停止销售,严防问题酒类流入消费市场。

在合规销售监管方面,执法人员明确严禁经营家庭自酿、无备案小作坊生产及无有效溯源凭证的自泡酒产品。同时,仔细核查散装酒、自泡酒容器标签标识,重点核查产品名称、酒精度、泡制材料、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标注是否规范,严厉打击标签虚假标注、夸大宣传、暗示产品具备疾病预防及治疗功效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累计检查酒类经营单位83家次,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9个,所有发现问题均已现场整改到位。针对部分经营主体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1宗,有效震慑各类酒类违法经营行为,持续净化辖区酒类市场营商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坚持整治、规范、宣传同步推进、一体落实。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监管的同时,现场向经营主体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自泡酒安全风险知识,督促经营者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向过往群众普及散装酒、自泡酒消费安全常识,引导消费者提升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来路不明、资质不全的酒类产品,营造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接下来,我们局将持续保持酒类市场高压监管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闭环,坚决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酒杯里’的安全。”执法人员表示。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大市民发出提醒,购买酒类产品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购买散装酒还要注意查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同时,还要查看盛装容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盛装容器外是否有清晰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是否齐全,以及是否标注酒精浓度。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确保酒类产品来源合法、清晰,不得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泡制酒。

此外,市民自行泡制药酒需提高安全警惕,断肠草(大茶药)、乌头、附子等中药材毒性极强,且易与普通药材混淆,切勿使用此类毒性药材泡制药酒。若饮用自泡酒后出现恶心眩晕、胸闷乏力、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需第一时间采取催吐措施,并立即就医,避免延误病情。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卢晓韵 番市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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