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4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广州交警新增了一批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类别包括“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等17类交通违法行为。
取证违法行为的重点路段涉及八旗二马路、机场路、天河路、阅江中路等,共388条。该设备将于2026年9月23日投入使用,广州交警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执法类别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8.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9.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快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过江隧道、人行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路肩、桥梁、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10.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
11.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2.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3.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的;
1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
15.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行为的;
16.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
17.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的重点路段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