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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广告引证内容再不能胡编乱造
2026-08-12 19:19:44
广州日报新花城
“某某细分赛道销量第一”,广告中堆砌定语的“第一”常让人迷惑;大字抓眼球、小字藏限制,不少消费者为此吃亏……这些困扰消费者的广告问题将得到整治。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首次对广告引证行为划红线。 何谓“广告引证内容”?就是在广告中引用广告主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生成、制作,并且与广告主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内容。通俗地说,就是借别人的“口”替自己“吹”。 时下,此等情况太普遍了,我们再熟悉不过了。“销量冠军”“金榜第一”“品牌TOP1”——打开电商平台或带货直播间,这类援引第三方数据或结论的广告语扑面而来,大家早已习以为常,倒是不玩这套把戏的商家显得很另类。要是哪天你出于好奇心,想认真探究一番,为何几乎所有商家都声称自己的某种产品“销量第一”,你就会发现,这些所谓的“第一”,几乎都是“手工打造”的。只要赛道足够细、选手足够少、对手足够弱,谁都能给自己定制一个“冠军奖杯”,就像让一位成年男子和一群小孩子进行举重比赛,冠军得主还有悬念吗? 监管部门把这种“先射箭再画靶子”的引证方式,称为“萝卜坑式引证”,意谓只要有“萝卜”就不愁没有“坑”。这种“坑”有多奇葩?有记者曾在某电商平台上测试牙膏产品,结果显示,四个品牌产品均宣称自己“销量第一”,什么“清新口气品牌金榜第一”“成人防蛀金榜第一”“抑菌清新口气成人金榜第一”等。这些闻所未闻、稀奇古怪的“金榜”从何而来? 不可否认,当中不乏来自第三方机构的权威检测与评价结论,但大量所谓的“认证”,实则是商家斥资向第三方机构“量身定制”而来,更有不少是商家闭门造车、凭空臆造。无论是自我加封、给自己“戴高帽”,还是花钱买来虚有其表的“桂冠”,究其本质,都是令消费者深恶痛绝的营销欺骗,暴露的是商业诚信的缺失。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岂能容忍这类失信行为泛滥成灾?! 过去,对于因“萝卜坑式引证”引发的消费纠纷,一些商家习惯将责任推给第三方,表示“数据是机构给的,不关我的事”,责任主体模糊不但消解了治理效率,也助长了歪风蔓延,终致法不责众。《指南》强调,广告主依法应当对引证内容等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其中,“举证责任”是一招杀手锏。如此,广告主想把“锅”甩给第三方就没那么顺手了。对于同样令人反感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顽疾,《指南》也开出了“药方”,包括字体大小都有说法。 当广告行业陷入“拼文案”重于“拼产品”的怪圈,企业将大量精力耗费在包装话术、修饰数据上,便意味着行业发展已然偏离正道。《指南》直面虚假误导广告的突出乱象,对执法实践中争议多发的痛点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是一次有力的立法回应,既有利于厘清边界、定分止争,破除恶性内卷式竞争,也为构建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筑牢制度根基。各类广告参与主体,应当高度重视这一新规,夯实合规意识、提升合规能力,确保企业在全新监管态势下行稳致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练洪洋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丁钰洵 实习生 黄小浪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付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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