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高明区发布多起人事任免信息,涉及局长、副局长等十多个职务调整。
关于李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李旦同志为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
任命熊鹏程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陈力同志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局长;
任命郑兴志同志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潘海洋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谭颖妍同志为区招商局局长;
免去关广翔同志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志玲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严日冲同志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旦同志的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熊鹏程同志的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佳佳、廖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明府字〔2026〕2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黄佳佳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廖航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海宁、黄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明府字〔2026〕2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陈海宁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涛同志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来源:高明区人大、高明区政府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