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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报视评|“渝见”还是“遇见”?是商标之争,更是人心之辩
2026-06-18 11:15:43
广州日报新花城
一碗小面引发一场“商标大战”。事情是这样的:连锁品牌“遇见小面”,把河南南阳一家叫“渝见小面”的社区小面馆给告了,理由是商标侵权。一字之差——“遇”和“渝”。 舆论一下就炸了。一家全国连锁品牌,去告一个养家糊口的街边小店,怎么看都有点像“大象踩蚂蚁”。何况,“渝”是重庆的简称,属于地域公共符号;“小面”本身就是品类通用名称,凭什么你能独占? 但说实话,从纯法律角度看,连锁品牌注册商标、建品牌护城河,属于正常操作。问题在于——维权的尺度和方式。这家小店到底有没有主观恶意?消费者真的会搞混吗? 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布公开信,向“渝见小面”老板夫妇致歉,还把自己注册的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对方。小店也接受了道歉。这场风波以和解落幕,无疑是最好的结局。 这件事我觉得最有价值的地方,不在谁赢谁输,而在它把一个老问题摆到了台面上:大品牌的维权边界到底在哪?合法不等于合情理。你可以赢得官司,但如果输掉人心、透支公众对品牌的信任,这个代价可能比赔偿贵得多。宋奇的选择,与其说是“认输”,不如说是把品牌拉回了“有温度的商业”这条线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冬梅、谭敏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谭敏、丁钰洵 剪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丁钰洵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许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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