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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 | 免责声明不是“免罪金牌”
2026-06-17 18:10:47
广州日报新花城

谁能想到,一场本该温馨的亲子马拉松最终却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近日陕西商洛市一名36岁父亲,在幼儿园组织的5公里“亲子迷你马拉松”活动中猝然离世。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

鲜活生命的逝去令人扼腕,而事件暴露的安全漏洞与责任误区更值得深思。复盘事故,三个问题需要涉事幼儿园给出回应:活动事前是否就突发情况做好完善预案?活动期间预案是否落实到位?意外发生后是否及时展开有效救援?归根结底,作为活动组织者,幼儿园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是最基本的要求,倘若基础保障存在纰漏,那么即便手握一纸家长签名的“同意无权索赔”的“免责声明”,也无法规避自身的侵权责任。

法律层面早已给出明确答案。依据民法典相关条例,“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面前,这一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本就无效,自然不能成为活动组织方推卸责任的“免罪金牌”。退一万步讲,如果安全保障不到位,最终出事的不是签了协议的家长而是年幼的孩子呢,难道也让孩子自己承担责任吗?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每一次惨痛教训,都是对安全责任血的警示。举办亲子活动的初衷是增进亲情,助力成长,但美好初衷不是忽视安全隐患的理由,也不能成为放松管理标准的借口。唯有摒弃“一纸免责万事大吉”的惰性思维,扛起该负的责任,守住安全底线,才是守护孩童、守护家庭最好的答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许晓芳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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