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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东山口“被霸占”房屋:“明园8号”未在百年建筑明园的保护范围内
2026-06-12 17:41:44
广州日报新花城

6月10日,“广州越秀区东山口明园一华侨房屋——培正路8号被人霸占居住”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6月11日,广州日报记者前往培正路8号走访。记者发现,被报道的“明园8号”准确应称为“培正路8号”,其与百年建筑明园为一墙之隔。除却备受关注的产权问题,其特殊位置也应引起关注。目前,该房屋并未列入保护范围,且房屋已被贴有“隐患房屋”标识,亟待安全鉴定。

记者走访:

培正路8号与明园紧密相连

培正路8号房屋与培正路10号共用一扇大门,园区内共有两栋建筑,主楼建筑已改造成多层的民居住宅楼,楼内除有居民外,还设有学生托管机构,“培正路8号”则属于附楼建筑。当晚,记者走访时发现,房屋内二楼依然灯光亮着,显示屋内有人,一楼则关着灯。记者呼喊后,屋内无人应答。

由于侧居园区一旁,这栋建筑放在整个东山历史街区内,其实并不算起眼。此前,广州日报记者曾随东山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等一同前往东山街开展调研。据工作人员介绍,在东山口片区,一共有五大名园,分别为逵园、‌春园、隅园、简园‌(培正路13号)、‌以及明园‌(培正路14号)

记者走访时发现,位于培正路14号的明园,与培正路8号的“明园”仅一墙之隔。在明园外,明确贴有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且划分其保护范围是以培正路12号、14号围墙为界。


明园为培正路14号,涉事房屋为培正路8号,中间一墙之隔

目前,培正路14号明园已活化为一家咖啡馆和古着店,根据员表示,明园建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两座层高、风格、形式相同的楼房组成,红砖砌筑,中间入口为马柱式门廊,“隔壁的楼宇(培正路8号、10号)、并不算入文物保护单位范围”。


与培正路8号一墙之隔的明园,贴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

目前已活化的明园

至于被称为“明园8号”的房屋,准确称为“培正路8号”‌‌,记者走访时也发现,目前该房屋外墙并未见“广州历史建筑”标志,“明园”二字系用黑色油漆笔画在墙壁上,另外,房屋的维护并不良好,不仅外墙存在明显剥落,据悉房屋内还有白蚁干扰。

尤其是在靠近培正路街道高压电线杆一侧,该房屋已被拉上警戒线,窗户上贴有“隐患房屋 请勿靠近”的牌子,并悬挂有东山街道办事处的宣告:“经检查,您所有/代管/使用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房屋使用安全,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采取如下整治措施:1.检查、维修房屋,及时清除房屋安全隐患。2.按照规定进行房屋使用安全鉴定。”但相关人员透露,目前并未了解到培正路8号是否进行等级评估和安全鉴定。

房屋处明园建设控制地带

其或仍具一定历史价值

记者留意到,此处房屋虽并未列入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却仍可能位于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据公示,建设控制地带系从保护范围外起,延伸约30米(东、北至培正东路,西与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界限相连)。因此,其可能仍处于建设控制地带。

至于其历史价值也有待进一步了解。除却该房屋本身外墙的水洗石特色外,据相关资料,“环绕明园处有一片竹林,日军侵略时,竹林里实则有挖防空洞,直通培正路”,而该房屋所处位置,正在竹林区域内。

另外,广州日报记者查询《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了解到,非国有历史建筑经鉴定为危险房屋,且保护责任人不具备修缮经济能力,无法履行修缮责任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非国有历史建筑进行代修,并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产权置换、收购、托管、接受捐赠等方式予以保护。

>>>前情提要

近日,作为培正路8号产权继承者之一陈先生的委托人,黄女士向媒体爆料,培正路8号房屋长期被外人——曾受聘在此帮忙看管房屋的蔡女士夫妇霸占居住,双方产生矛盾。

黄女士表示,房屋内部已有破损,希望蔡女士夫妇配合搬离,收回后希望将房屋打造成具有教育意义的华侨纪念馆。

但仍在房屋居住的蔡女士表示,此前有受聘看管的《委托书》在,为何要搬走?双方就产权及居住问题产生冲突。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程依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肖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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