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布3起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分别因非法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猎捕售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获刑。除判处刑罚、缴纳罚金外,非法捕猎者还需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以司法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无资质公司偷排工业废水,老板员工双双获刑
某清洁环保公司无环保资质及污废处理能力,但老板王某承揽东莞市谢岗镇某产业园多家企业工业废水处置业务,并指使朱某等人多次驾驶槽罐车到产业园抽取工业废水并运送到东莞市樟木头镇某处,在未经环保处理的情况下,将镍含量超标100倍的工业废水通过污水井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朱某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老板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处员工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官提醒:无环保资质和污废处理能力的企业切勿为了牟利违规开展污废转运、处理业务,生产企业也切勿贪图低价委托无资质第三方处置废水、废渣,非法排污全链条人员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高额罚金、牢狱之灾得不偿失。
自行捕抓饲养售卖画眉鸟,两人获刑
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在东莞市横沥镇通过网络先后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34只,售卖29只牟利,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明知买卖画眉鸟属于非法行为但仍非法收购、出售,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院遂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2025年8月起,被告人黄某在其老家广西贵港市抓捕13只画眉鸟并带到东莞饲养售卖被抓获,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鉴定费用,并在法治日报上登报就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画眉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无论是野外捕捉、私下饲养、线上线下买卖,均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不存在“自家饲养不犯法”的说法。
2021年至2025年,东莞第三法院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从2021年的29件降至2025年的7件,案件数量持续走低,彰显多年来环保综合治理、全链条打击环境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非一日之功,东莞第三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世界环境日为新起点,持续发挥刑事审判利剑作用,统筹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司法办案与源头治理,以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庄乐波、张瑞岚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黎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