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以来,至今已满七周年。今天(6月2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情况。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办主任张玉鑫表示,力争用三年时间,集中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围绕主要目标,《行动计划》制定了4项量化指标:目标到2028年,上海全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更加完善,湿垃圾分出占比达到35%以上,湿垃圾分出纯净度达到95%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48%,低价值可回收物占可回收物总量达到25%以上。
对于这4项量化指标,张玉鑫表示,相比上一轮,指标设置更加突出“质效并重”“资源循环”和“低碳转型”,比如在湿垃圾指标上,“以前我们主要看湿垃圾分出量占比,这次我们不仅要求湿垃圾分出占比稳定在35%以上,还新增了湿垃圾分出纯净度达到95%的要求。目的是将塑料袋、纸巾等一些干垃圾从湿垃圾中精细分出,真正提高后续资源化利用的效率。湿垃圾纯净度越高,资源化制沼气的质量就越高。对市民而言,这意味着大家协力把生活垃圾分类更精细,最终转化的电能和沼气等清洁能源产品就越丰富,对环境的正向贡献也越大。”
同时,《行动计划》将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目标从“达到45%”提升至“达到48%”,这个指标是衡量垃圾分类实效和资源化水平的“硬标尺”,它反映了有多少垃圾被转化为可回收物或湿垃圾资源化产品,而不是被焚烧或填埋。“回收利用率每提升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每年有约20万吨垃圾‘变废为宝’,我们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指标进一步提高,既需要市民在前端主动把可回收物精准分出,也需要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夯实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基础。”张玉鑫如是说。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首次将“低价值可回收物占比”纳入核心指标,明确提出,低价值可回收物占可回收物总量达到25%以上。低价值可回收物是指回收利用价值低、单纯靠市场难以有效回收的物品,比如废玻璃、废泡沫、旧衣物等,张玉鑫表示,过去这些物品往往被混入干垃圾焚烧或填埋,既浪费资源又增加碳排放,设立这一指标,就是要补齐短板,通过政府托底、企业参与、市民配合,把这类“放错地方的资源”真正回收利用起来。
为了让回收服务更方便、更透明,张玉鑫表示,将在每个居(村)都明确回收服务模式,并提供全品类可回收物的交售服务,价格公开、流程规范,做到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居民可以通过固定的惠民服务点、自助回收箱、定期流动回收等多种方式交投,不再担心“没人要、没处送”,另一方面,将稳定回收设施的用地和运营保障。“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成本高,其中一个原因是中转站、集散场不稳定,经常搬迁。这次《行动计划》明确,要逐步将临时场地上的集散场、中转站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鼓励功能复合设置,让企业能够稳定运营、安心投入。同时,我们会优化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目录,指导企业精准回收。 我们正在完善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补贴政策,建立‘以效定补’机制——根据各区、各企业实际回收的低价值可回收物数量和服务覆盖面,给予托底性补贴,也就是说,回收得越多、服务越到位,补贴就越多。这样既能激励企业‘愿意收、认真分’,也能确保整个回收体系稳定运行。”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裕妩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光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