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华每日电讯》刊发题为《生态保护、公共权益、文旅发展如何平衡——稻城亚丁景区“道路设卡摆渡收费”调查》的长篇报道,记者采访了各方人士,对一些问题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梳理,譬如涉事那段省道。
事情发酵到今天,树欲静而风不止,真正原因在哪?是景区方所持的“安全风险高”“自然生态脆弱”“无法修建大型停车场”等理由不成立吗?并不是。纵观各方评论,鲜有对此质疑者,更多批评来自两个方面:占用省道与摆渡车收费高。当然,这不是围观群众久久不愿散去的所有原因,很多人并没有打算“到彼一游”,那他们为什么还揪住稻城亚丁不放?说到底,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戳到了公众的痛穴,让大家找到了一个靶子。
众所周知,我国很多旅游景区严重依赖“门票经济”,但是,门票价格不能随便动,动一次很麻烦,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成本审核,还要召开听证会,流程比较长、不确定因素多,而且也不能想提多少就提多少。摆渡车就不一样了,属于景区为游客提供的服务,定价权在自己手上。还有一点,门票收入一般归地方财政所有,而摆渡车可能是国有公司经营,或者是民营企业通过经营权转让后进行运营,收的钱都是自己的。两面因素综合,一些景区就大打摆渡车主意,把景区大门修到景区中心数公里乃至数十公里之外,把摆渡车费定得高高的,墙内损失墙外补。
有的景区摆渡车费比门票还贵,让人无话可说。譬如上次被文化和旅游部点名通报的东北某景区,坐摆渡车前往老山门进入景区到主峰,共需要花费305元:门票105元,摆渡车费35元,环保车85元,倒站车80元,保险5元(自愿购买)。
摆渡车有问题,但问题不在摆渡车上,而在景区管理者身上。当摆渡车承担着景区增收的任务,而不是以便民为目的,就很难让游客满意,这个问题不仅是稻城亚丁应该反思。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练洪洋
图/央广网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