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供餐安全(图源AI生成)
据了解,《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中明确,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让风险藏不住,让问题跑不掉。
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规定》明确,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针对幼儿园餐食加工配送,《规定》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
新规落实陪餐与社会监督,《规定》要求幼儿园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反馈家长意见建议。同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程依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