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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报视评|小学网购45把伞用后全损退回?“恶意退货”歪风必须刹住
2026-05-22 16:41:42
广州日报新花城
最近,浙江一商家爆料,一位收货地址写着“苏州市某小学”的买家,一口气在网上买了45把红色雨伞,结果没过几天,就全部申请了无理由退货。商家打开包装一看,每把雨伞都有使用过的痕迹,而且每一把都写有学生姓名。 “7天无理由退货”,本意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给消费者兜底用的。但“无理由退货”,绝不是某些人用来薅商家羊毛的“提款机”!根据法律规定,“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商品应当完好”,而退回45把用过的伞,是典型的恶意退货。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干出这事儿的主体竟然是一所小学。学校是什么地方?是教书育人的阵地!不管对学校还是家长而言,言传身教,这四个字力重千钧。你教孩子们守规矩,自己却漠视商业规则,毫无契约精神;你教孩子们要诚信,自己却想方设法贪小便宜,把商家当“冤大头”。这种行为,怎么给祖国的花朵做榜样? 说到底,一个健康诚信的市场环境,需要每一个人的守护。这股钻空子的歪风,必须得狠狠刹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付迎红、谭敏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谭敏、丁钰洵 剪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丁钰洵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许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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