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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免费商演获价值30万元干股被告 7年后支付11万元调解结案
2026-05-21 12:08:03
广州日报新花城

“京州没有我摆不平的事。”在《人民的名义》里,徐光宇是霸气的“公安分局局长”,没想到,现实中因免费商演接受公司价值30万元的干股,在公司欠债后,被告上法院。今年3月26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5月21日,徐光宇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收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经过法院调解,徐光宇同意协商调解,在未出资的 30 万元范围内向宫先生给付11万元。


徐光宇


调解书

根据宫先生的起诉书,2019年,北京某工程公司未支付工程款,被宫先生告上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宫先生胜诉,由于北京某工程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在2020年终结执行程序。2025年10月,宫先生将北京某工程公司的5位股东告上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其中包括徐光宇。徐光宇介绍,当年受朋友之邀参加某企业商演,朋友兼老乡为表感谢,赠送了他10%的公司股权。徐光宇介绍:“我一分钱没掏,一天经营没参与,一分钱红利也没拿过,时隔多年,该公司欠了21万元工程款还不上了,债权人却直接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我承担赔偿责任。”徐光宇强调当年的商演是免费帮忙。

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没有免费的股权,所谓“人情干股、无偿赠股”,本质都是绑定终身的法律风险。尤其艺人、公众人物更要警惕,只要做了工商登记,哪怕一分钱没出、一天没管公司,一旦公司资不抵债,登记股东就可能被追责偿债。千万别为了情面随意签字挂名,遇股权邀约先查公司资信、签好书面权责协议,别让“人情面子”变成“赔本官司”。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图/受访者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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