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服务城市更新与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25日,广东省首个城市更新“共享法庭”在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启动。启动至今,“共享法庭”通过场地共享、调解资源共享,以“一块屏、一条线、一终端”为载体,打破传统法庭空间限制,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
据了解,“共享法庭”工作机制运行近一个月以来,已有多起涉城市更新案件实现快速解纷与当场签约“双同步”,跑出了司法护航城市更新加速度。城市更新“共享法庭”,主要聚焦城中村改造中衍生、多发的继承、析产、房屋(宅基地)买卖、赠与、租赁等纠纷,以“定期驻点+线上互联+按需响应”模式,提供指导调解、司法确认、巡回开庭、普法咨询等“零距离”司法服务,打通服务城市更新“最后一公里”。
首案调解:宅基地纠纷当天化解
4月27日,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共享法庭”高效化解,成为该法庭揭牌后成功调处的首案。该案中,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买卖双方就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产生争议。

承办法官李超彬研判后认为,此类纠纷在城中村改造中较为典型,若久拖不决,补偿款无法发放,矛盾可能加深,一户签约受阻也会影响整体改造进度,调解是最佳路径。他迅速梳理案情、测算补偿标准,并把双方约到了“家门口”的“共享法庭”。
调解现场,买方有些着急:“法官,这合同都无效了,我是不是一分钱拿不到?”
卖方也不退让:“房子本来就是我的,补偿款当然归我。”
承办法官耐心释法:“因合同无效,导致买方失去房屋增值部分的利益,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卖方应当按照责任比例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他逐一回应双方疑虑,疏导情绪。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买方当场松口气:“这样我们都能接受,谢谢法官!”
协议签订后,双方随即完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纠纷当天圆满化解。

当庭宣判:确认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
4月28日,承办法官林虹在“共享法庭”对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进行宣判。
该案当事人涉及房屋拆迁相关权益认定,需依法明确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专业机构鉴定及法庭调查,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依法为被申请人指定了监护人。
宣判后,监护人当场表态:“这下清楚了,我替老人签字就有了法律依据。”随即代理被申请人完成征拆协议签订,实现“宣判+签约”同步办理,签约难题一次性获得高效妥善解决。
之后,法官就地普法,向旁听群众讲解指定监护人的标准、监护能力认定等问题,“共享法庭”变身“普法课堂”,获得群众好评。一位居民听后感慨:“原来监护不是随便定的,有这么多讲究。”

当庭获赞:圆满化解继承难题
4月27日,“共享法庭”迎来了19名特殊的“来客”——一起继承案件的利害关系人。
案涉两处宅基地上盖房屋,双方当事人是母子四人,就如何继承分配存在较大争议。
承办法官招汝荣发现,除自书遗嘱外,还有十余名法定继承人可能主张权利。只有解决了继承纠纷确定房屋权益人,才能推进拆迁补偿协商、签约。而若全部追加到庭,送达困难、审理旷日持久。
法官决定逐个电话联系。最终,各利害关系人表示:“我们顾念亲情,认可遗嘱,放弃继承。”
于是,19人被约到“共享法庭”,法官释明程序后,他们当场签署笔录表明不参加诉讼。庭前准备工作依法高效,大大简化案件实体和程序上的复杂度。
5月9日开庭审理时,母子四人除了房屋分配,还希望解决母亲赡养、居住问题。图为案件庭审现场
法官用粤语耐心引导:“阿婆,您慢慢讲,有什么要求都可以说。”三位子女也表达了各自难处。
最终,母子四人分歧渐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一揽子解决了包括案外另一间房屋在内的三处房屋分配问题。三名子女共同承诺赡养母亲,保障其晚年生活无忧。
房产各有归属,母亲老有所养,调解结果既圆满又温暖,一家人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老人拉着法官的手说:“这样最好,我安心了。”子女们也点头,一家人竖起大拇指为法官点赞。

依托城市更新“共享法庭”,法官就地调解纠纷、巡回办案。这里既是解纷的前沿阵地,也是生动的普法课堂,充分体现了联动机制优势——既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司法服务,又有效破解城市更新推进中的各类法律纠纷“梗阻”,为项目提速增效注入法治动力。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任颖 林虹 宿宝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