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引入投资人承接核心资产与技术等,助力某高新技术民营肥业企业脱困,重整期间企业中标多个农业项目3566万元,迅速恢复“造血”功能……
5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护羊城 兴企安商”广州法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一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以“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某肥业公司是一家以研究所为技术依托,集生产、研发、推广为一体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主营有机肥料研发生产等,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产品,入库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陷入经营困境。经债权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某肥业公司破产重整。经公开招募引入投资人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某肥业公司85%股权、技术、生产设备由投资人取得并继续经营;设立新的法人主体承接低效资产及负债,继续处置和追收所得款项,与投资款共同用于偿债;原出资人保留15%股权,继续为重整后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各债权人组、出资人组全票通过。审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某肥业公司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成功中标多个农业招投标项目,累计中标金额约3566万元,迅速恢复“造血”功能。
市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印强表示,该案运用“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保护公司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存续。保留部分出资人权益,发挥技术优势,继续为企业提供指导。通过信用修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支持其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参与招投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案件处理结果充分体现了破产司法激发市场活力,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谢春晖、郑育婷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