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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招商乱象 未取得特许经营资质便招商 一店被罚10.3万元
2026-05-09 14:27:48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年来,特许经营成为餐饮企业快速布局市场的策略,但加盟商的诉讼日渐增多。根据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数据,近年来加盟商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件占比高达约98%。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醒加盟商在加盟时要避免踩坑。因未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擅自开展招商加盟活动,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江西糖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共罚款10.3万元,上缴国库。此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糖叙在推广宣传活动中发布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招商广告和虚假广告。律师提醒,特许经营纠纷中加盟商作为原告起诉的比例居高不下,其深层原因在于许多品牌方将收取加盟费视为主要盈利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具备条件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被罚10万元

特许经营已成为餐饮企业扩张的主流路径,不少餐饮企业在未满足条件前就开展特许经营招商,此举引发较多诉讼。今年4月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涉餐饮行业商业特许经营案件审判白皮书(2023—2025)》披露,加盟商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件占比高达约98%,加盟商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包括特许人“服务跟不上”“虚假宣传”“不满足两店一年条件”等情况。

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表示,所谓“两店一年”,是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2家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的法定资质要求。

记者查阅发现,今年4月,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糖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和后续调查、取证,查明糖叙存在不具备条件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和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品牌方自2024年起对“糖叙”品牌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在全国相关省份以合作协议形式将品牌方拥有的“糖叙”品牌相关经营资源许可乙方使用,成为企业的连锁加盟店。经查明,截至2025年10月20日检查时,糖叙在14个省72个城市共成立“糖叙”门店219家。2家分公司形式直营店于2025年11月成立,营业至今不到一年,不具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营业时间超过1年”规定的条件;品牌方上述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因不具备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条件至今未予备案。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具备条件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行为处罚款10万元。


品牌方对加盟商收费看人下菜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披露了品牌方“看人下菜”的收费模式。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品牌方加盟合作协议所列出的品牌授权使用费、技术及培训服务费、年管理费和设计费等费用当中,有的加盟商是全部收取,有的是部分收取,有的是打折收取,有的是全部不收取,还有的是收取费用后以等额物资形式返还,后续各加盟商开店的相关运营费用均由品牌方支出;同时,品牌方采取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对加盟商进行扶持和补贴,无法确认品牌方支出明细,品牌方不具备条件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调查:推文利润被认定虚假宣传 宣传荣誉无法提供材料

虚假宣传是特许经营招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披露了特许经营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糖叙在推广宣传活动中发布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招商广告和虚假广告。在2025年1月18日《糖叙品牌手册,糖叙欢迎每一位与糖叙志趣相投的合作伙伴》推文中宣传加盟糖叙利润“月毛利6.552万元,月净利3.252万元”等内容。经查,系品牌方为了更好地招商加盟而进行的宣传,推文里进行利润分析是为了显示加盟该公司能赚钱,存在在推广宣传活动中发布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招商广告的违法行为。

根据调查,糖叙在该企业微信公众号2025年9月26日《喜迎国庆,糖叙百店齐开》推文中宣传糖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名吃、中华名小吃”和“糖水头部品牌,全国门店300+”;在2025年1月18日《糖叙品牌手册,欢迎每一位与糖叙志趣相投的合作伙伴》推文中宣传糖叙获得“2024年中国餐饮华东地区最具影响力品牌”等荣誉。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品牌方广告宣传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名吃”和“中华名小吃”等荣誉由中国餐饮行业协会颁发,品牌方是在淘宝联系的一家代办商家办理的上述荣誉,经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中国餐饮行业协会未在民政部门登记;PU大事件科技(广州大事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糖叙手作糖水铺评定为“2024年度影响力品牌(华东地区)”,并非品牌方所宣传的“2024年中国餐饮华东地区最具影响力品牌”,宣传所称荣誉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品牌方实际门店数为直营店2家、加盟店219家,其宣传的“糖水头部品牌,全国门店300+”系品牌方根据某小程序品牌库中在营门店数排名靠前自行宣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300+家在营门店数作为糖水头部品牌证明材料为虚构统计数据,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另查明,品牌方主要通过线上渠道宣传,宣传文案系品牌方自行制作和发布,没有委托或通过第三方进行广告推广。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品牌方改正违法行为,对品牌方发布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招商广告的行为处罚3000元,对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律师提醒:严禁发布含有收益承诺的招商广告

孙宇昊提醒,品牌方委托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所谓协会颁发荣誉,虚构门店数量用以佐证“头部品牌”地位,是虚假宣传的典型套路。北京东城区法院近期也提醒,企业在招商宣传中应确保商标权属、经营状况、财务数据、涉诉情况等关键信息披露完整,对荣誉资质、门店数量等市场宣传用语必须有据可查、真实可信,否则不仅面临合同被撤销的民事欺诈风险,还可能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孙宇昊提醒,严禁发布含有收益承诺的招商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广告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本案当事人在宣传推文中列明“月净利3.252万元”等具体收益数字,直接违反了该强制性规定。此类广告极易使加盟商产生不切实际的盈利预期,一旦经营未达预期,纠纷便集中爆发。

孙宇昊表示,特许经营纠纷中加盟商作为原告起诉的比例居高不下,其深层原因在于许多品牌方将收取加盟费视为主要盈利来源,忽视后续运营支持。他建议品牌应从供应链服务、持续培训、品牌营销等维度与加盟商建立利益共同体,让自身的盈利与加盟商的实际经营健康度深度绑定。唯有让加盟商真正赚到钱,品牌的规模化扩张才具备可持续的法律基础与商业根基。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肖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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