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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6-04-30 16:50:13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因城施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大力支持住房消费,降低居民购房成本,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0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200万元。

二、生育一孩的家庭(子女未成年)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生育二孩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被认定为“好房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

同一套住房同时符合本条多项情形的,按其中最高上浮比例执行,不重复叠加。

四、同时符合本通知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4〕1号)同时废止。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0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保障作用,在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的同时,大力支持住房消费,降低居民购房成本,2026年4月3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3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稳楼市、促消费、保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本次调整在综合考虑资金流动性、政策普惠性和公平性基础上,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好房子”建设和育儿家庭等住房需求群体,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通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最高额度、优化贷款额度上浮支持、叠加上浮比例等多项精准举措,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均提出,2026年要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2026年3月全国“两会”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在“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部分提出,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加强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上级部署,广州市也积极研究相关举措,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工作,确保政策精准有效。本次政策调整已向相关职能单位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均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以下调整。

一是提高贷款最高基础额度。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基础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基础额度由16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

二是拓宽育儿家庭申请贷款上浮范围。由原来的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贷款可上浮40%,细分为一孩家庭(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二孩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总体形成阶梯式差别化支持体系。通过将支持端口前移至一孩家庭,有助于从源头上缓解年轻家庭购房压力,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初婚初育家庭和鼓励生育的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同时根据家庭养育子女的数量和负担程度给予差异化支持,确保有限的住房公积金根据国策和战略发挥导向作用。

三是新增购买“好房子”贷款上浮30%情形。在现有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基础上,新增所购住房为“好房子”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新建绿色建筑星级、新建装配式建筑、“好房子”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增加后,不仅实现了对绿色、智能建筑支持政策的全覆盖,更是在更高维度上引导市场供给向高品质、高标准迈进,并通过设置不同的上浮梯度,形成阶梯式住房消费激励体系。 

四是叠加上浮比例。申请人所购住房同时符合建筑类型(新建星级绿色建筑、新建装配式建筑、“好房子”)和育儿家庭情形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鉴于绿色建筑、装配式与“好房子”同属建筑类型范畴,该类情形对应的上浮比例不重复叠加。

政策调整后,最高可上浮比例达80%,由此,一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60万元。

四、执行时间

《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的贷款申请,如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可以向原贷款网点提出按本《通知》政策办理的申请,根据贷款网点的指引配合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原贷款后重新申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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