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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 | 欺骗未成年人吸毒,该当何罪?
2026-04-26 21:39:18
广州日报新花城

一个人疯狂起来有多可怕?4月25日,《山东商报》记者获悉,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刑五年。判决书显示,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社会人员徐某,让他欺骗6名未成年人吸食,马某随后将6名未成年人查获。

读完这则令人毛骨悚然的新闻,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马某——天良丧尽!依托咪酯被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规定从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吸食、贩卖、制造依托咪酯即适用禁毒法律法规。这一点,马某肯定心知肚明,否则他就不会用它来“钓鱼执法”了。制造毒品陷阱让他人犯法,然后以法律的名义查处他人,这是一个挑战法律红线、极度荒唐的闭环,但凡马某脑子里还有一点法律意识,也不敢如此放肆。

更可怕的是,马某竟然打未成年人主意,让他们吸食毒品!正处于长身体阶段的未成年人吸毒将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马某不可能不知道,知不可为而为之,而且只是为了完成查处任务而已,可见,他人的健康乃至生命在他眼中一文不值,随时可以牺牲。吸毒一旦被查处,留下“污点”,对未成年人前途的影响是致命的,有时甚至比身体健康受损还要命。徐某一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一点也不冤,这种执法犯法的狂徒就该严惩不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练洪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付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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