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林业局发布《关于对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给予奖励的公告(试行)》(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欢迎公众举报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行为,线索查实后最高可获500元现金奖励。
根据《公告》,佛山市辖区内以下违法行为纳入举报奖励范围: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或为食用非法购买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使用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其他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在奖励设置上,佛山市林业局采取了颇具本土特色的“物质+生态体验”组合拳。对于线索查实并立为行政案件查处的,举报人可在高明皂幕山森林公园门票6张、三水南丹山门票4张或西樵山观光车票加丛林飞越体验门票套餐中三选一;对于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立刑事案件查处的,奖励人民币500元。同一线索分别被多人举报的,按收到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同一举报人就同一违法行为向不同部门重复举报的,不重复奖励;同一线索由两人或多人共同举报的,奖励由所有举报人平均分配。
为确保线索精准有效,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需提供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情形,并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证据。佛山市林业局承诺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严禁泄露或打击报复。在举报渠道上,市民可通过专线电话(0757—83280156、0757—83383606)、邮箱(zrzyj_lygl@foshan.gov.cn)、来信来访(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对于涉及市场监管、公安职责的线索,林业部门将建立移送机制;针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重大紧急情况,公告也特别提示举报人可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反映。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