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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报视评|法律面前,“如何呢,又能怎”姿态要不得
近日,歌手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上翻唱李荣浩代表作《李白》引发舆论热议。李荣浩表示,单依纯团队此前虽已申请《李白》翻唱授权,但在已被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在商业演出中演唱该作品。随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发布情况说明,确认在此次演出中未发放授权。
一边是创作者明确拒绝授权,一边是未获许可仍登台演唱,这场著作权之争,不仅将单依纯与著作权方推至舆论风口,更再次曝光了当下行业内著作权意识淡薄的问题。
近年来,翻唱热潮席卷华语乐坛,从综艺节目到商业演唱会,热门歌曲被频频改编演绎,既为表演者带来了流量红利,也催生了诸多著作权争议。有人借翻唱收割关注度却没跟著作权方“打过招呼”,有人借“改编”之名规避授权审核,有人“先上车后补票”,甚至暗戳戳期待“只上车不补票”,诸如此类的乱象屡见不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唱会作为典型盈利活动,侵权行为的严重性更不容忽视,侵权者终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面前,改编版《李白》中“如何呢,又能怎”的歌词,也失了理直气壮的底气。
李荣浩的“较真”,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对原创和著作权保护的坚守。原创力是创作的源头活水,失去著作权保护,原创旋律也会失去生长土壤。单依纯的致歉,若只停留在口头,便难以真正补上著作权这一课。反观近年来陆续公布的“盗版音乐”U盘案、《可可托海的牧羊人》等音乐视频侵权案,无不印证着“侵权必被究”的结局,也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避免著作权争议,既要靠平台和有关管理部门严格审核,也要从业者敬畏守法。唯有增强每一位从业者的著作权意识,让每一次著作权使用都遵守规则,才能够让每一份原创作品都得到应有的尊重。相信如此,也更能充分激发从业人士的原创热情,别让行业陷入“翻唱内卷”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许晓芳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丁钰洵、许晓芳
剪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丁钰洵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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