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面对超281万辆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佛山立下治理新命题,将思考与探索融入条例细则,一系列正在征求意见的政策举措,折射出当前佛山电动自行车管理面临的多重考验与挑战。

实行总量控制,能否破解“路权之争”
近年来,佛山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均呈现出高保有、高增长、高使用的“三高”态势。相较于其他出行方式,电动自行车凭借出行成本低、点对点直达、通行便捷的显著优势,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选择。自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以来,佛山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其出行分担率已跃居全市各类交通出行方式第二位,仅次于机动车。
两类出行方式的叠加,让佛山中心城区的道路资源愈发紧张,各类出行方式的“路权之争”频发。一方面,受中心城区道路空间有限、道路设计存在短板等因素影响,电动自行车的路权处境尴尬,骑行者常需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借道行驶,对行人和机动车正常通行造成干扰;另一方面,停车资源短缺、停车管理不规范,导致大量电动自行车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部分公交站点甚至沦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佛山拟“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道路资源、市民出行需求等交通发展状况和发展导向,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的内容备受市民关注,这也是佛山首次提出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总量控制。但总量控制是否能从根本上破解当前的“路权之争”,或许并非这一问题的“最优解”。
当前,佛山不仅存在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路权矛盾,还面临机动车、公共交通、慢行系统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因此,电动自行车总量该如何控制、合理保有量是多少、私家车保有量是否需要同步调控等一系列问题,需要管理者立足佛山综合交通均衡健康发展的全局,结合市民出行需求和城市配套实际开展科学评估后确定。

推动协同共治,是全链条治理关键
作为一种利弊并存的出行方式,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一场既要整治现存顽疾、也要防范潜在问题的“治未病”过程。其中,安全问题是首当其冲的治理顽疾。据统计,2025年佛山查处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24.4%,非机动车未在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尤为突出;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同比上升12.5%,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400多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8.5万元。
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持续攀升,佛山电动自行车管理又出现诸多亟待解决的新难题:城市社区有限的停车空间难以满足暴增的停放需求,部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长期被电动自行车挤占,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不一、乱象丛生;庞大的电动自行车规模也对佛山公共交通造成不小冲击,并加剧了局部区域的交通拥堵。此外,在电动自行车的流通、登记、通行、静态管理等各个环节,仍存在不少政策和标准空白亟待填补。
由此可见,电动自行车管理并非单一部门出台“单方”就能“对症下药”,而是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群策群力。本次征求意见稿尤为强调立法的必要性,明确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坚持协同共治、总量控制、保障安全、规范管理、兼顾便利的原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也提到,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既要聚焦路面执勤执法,更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源头强化监管,真正实现协同共治。可以说,协同共治是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的关键,更是对管理部门治理智慧与决心的考验。

从服务角度出发,让管理更有温度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既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也参考了江苏、浙江、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经验。据记者观察,佛山在明确各类问题和行为的法律责任、细化管理办法的同时,不妨从服务市民的角度出发,让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法律正轨”上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城市管理的温度。例如在路权管理方面,可借鉴江苏经验,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并配套专属交通管控系统,既从源头避免电动自行车与其他出行方式的路权冲突,也能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本次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调控管理机制”。但据调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原本承担中心城区“最后一公里”通行功能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实际作用明显弱化,发展处境十分尴尬。目前,已有城市取消了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区域运营,建议相关部门对该行业发展开展深入调研评估,进一步优化管理举措,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新业态转型,让宝贵的公共资源用在更合适的领域。
此外,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的部分举措虽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意义重大,但落地实施仍存在不少难度与挑战。例如,在小区停放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已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当根据实际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但调查发现,中心城区多数小区的停放空间已基本饱和,难以腾出更多资源用于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对此,禅城区政协委员徐玉发认为,电动自行车管理需在立法先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创新探索找到科学合理的破解路径。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传智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黎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