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3月4日报道: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废除。
作为解决企业临时性用工需求的一种手段,劳务派遣制度有其合理一面,比如,企业临时接到大单,一时之间忙不过来,让劳务派遣公司派些人来短期支援一下,按照市场价格一次性支付酬劳就行了,不必长期雇佣这些员工,比较划算。但是,一旦固定下来,成为一种常态化、长期性的用工方式,其弊端就浮现出来了。最为人们诟病的,莫过于同工不同酬——同样的岗位,不同的身份,待遇有巨大差别:正式员工享有“五险一金”、年终奖、带薪休假等完整福利,而派遣工往往只有基础工资和最低标准的社保。收入都做不到同工同酬,就更别说晋升机会了。一些企业因此把它当作赚取利润、减少用工成本的重要手段,因此也引发了大量的劳资纠纷。
同工同酬是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相同或相近岗位上获得平等的劳动报酬,反对因身份、性别、种族、用工方式等不合理因素造成的歧视。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务派遣行为,尤其是“长期派遣”甚至“终身派遣”等变异现象,是经不起法律推敲的,亟待进行系统性重构。唯有将劳动者权益置于经济发展逻辑的核心位置,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的双向奔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练洪洋
图/AI生成
编辑/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付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