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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高层建筑消防新规,鼓励设智能装置阻止电单车上楼入户
2026-03-03 21:25:33
广州日报新花城

3月3日,《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并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规定》明确,鼓励在高层建筑设置智能阻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楼入户装置。

《规定》分为总则、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预防、应急预案和灭火救援、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34条,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逃生通道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作出明确规定。

哪些建筑属于高层建筑?《规定》明确,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高层工业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等;超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建筑。

在火灾预防方面,《规定》提出,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灭火器材以及自救呼吸器、逃生缓降器、逃生绳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高层住宅建筑应当在公共区域的显著位置摆放灭火器材,有条件的配置自救呼吸器、逃生绳、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

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高层建筑及其周边区域的停放、充电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消防技术标准。鼓励在高层建筑设置智能阻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楼入户装置。

《规定》同时明确了9类影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包括: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高层建筑电梯轿厢,或者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充电;占用、锁闭高层建筑避难层(间)和避难走道,或者在高层建筑避难层(间)、避难走道堆放杂物;在高层建筑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

怎样用科技赋能筑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墙”?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高层建筑火灾监测、预警预判和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等智慧消防建设,探索推动消防无人机建设应用纳入本地区低空经济规划建设范畴。

《规定》明确,鼓励高层建筑的产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人或者统一管理人运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和联动切断等智慧消防设施,提升消防安全技防水平;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消除消防安全风险。超高层建筑用气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联动装置,确保用气安全。

《规定》还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建筑户内推广应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先进技术装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从其规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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