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以下简称《河套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以下简称河套深圳园区)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治大事,标志着深圳园区迈入法治引领、制度创新、规范运行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深港科创协同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位于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的深港科创开放创新中心
| | 立法护航:把国家战略转化为法治保障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国家级合作平台。《河套条例》于2025年12月26日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深圳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国家发展规划“施工图”转化为园区“法治说明书”的关键举措。
当前,河套深圳园区高端科研机构加速集聚、重大科研项目陆续落地、创新生态持续完善,《河套条例》实施正当其时,将进一步稳定发展预期、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合作能级。《河套条例》立足河套“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独特区位,聚焦深港协同创新堵点难点,构建起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特殊监管、科创合作、服务保障、法治环境六位一体的制度框架,为建设国际领先的科研枢纽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 | 制度创新:五大突破激活科创动能
《河套条例》紧扣河套发展定位,推出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制度安排,让创新要素在深港之间高效便捷流动。
管理体制更高效。明确河套发展署作为深圳园区管理机构的核心职能,授权制定园区规范性文件,实行灵活用人与薪酬机制,可聘用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工作人员。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一区两园”提供战略咨询,以体制活力激发发展动力。
要素流动更便捷。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特殊监管模式,打通人员、货物、资金、数据跨境流通堵点。国家移民管理局推出针对河套深圳园区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措施,支持对经常进出合作区的外籍工作人员,在履行信息登记等必要手续后,边检机关在皇岗、福田口岸和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提供快捷通关便利;对受邀入境河套深圳园区的外籍人才,提供口岸签证、5年以内多次签证、另纸签证、在华永久居留等申办便利。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享惠主体进口自用科研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海关总署接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监管办法》,对河套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落地开展规范管理,助力降低深港科研货物跨境流动成本。
科创合作更深入。支持深港共建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允许符合条件的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支持香港园区科研项目,国际化科研项目采用港澳及国际科研管理规则。目前,河套深圳园区支持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河套香港青年创新创业谷运营发展,对入驻的初创团队、企业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和享受必要的配套服务。推动深圳市共享平台科研仪器资源面向河套港澳机构使用,港大、港城大研究院等7家河套科研机构共71台仪器纳入共享平台。全国首创成就制、积分制、举荐制3项人才评价创新制度,建立香港高端人才“直认制”。支持IDEA、MILES研究院等重点科研机构探索实施“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经理人制”,加快建立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
规划建设更提速。皇岗口岸关闭货运功能,完成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主体工程,以深港“统一设计、统一施工”模式启动河套西面跨河连接桥建设。深港协同推进一号通道升级改造,就“一地两检”查验新场地选址、落马洲大桥改造方案等达成共识。设立河套跨河连接桥梁建设工作小组,推动河套西面跨河桥梁深港协同立项模式获国家多部委支持。推进深圳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进一步南延至深圳园区等项目建设,推动香港北环线支线接入新皇岗口岸。
法治环境更优化。支持港澳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港澳法律解决合同纠纷以及选择港澳为仲裁地,举办“港资港法港仲裁”专场宣讲会,助力政策落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福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于2025年4月获批,即将挂牌运行,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服务。健全港澳台地区和外国法查明机制,河套国际法律查明中心揭牌运营,为企业出海筑牢专业化法治防线。
| | 落地见效:以实干推动条例走深走实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自《河套条例》公布以来,河套发展署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推动各项制度从“纸面”落到“地面”。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河套深圳园区虚拟园区服务矩阵”面向科研机构、科创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红利;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市级部门、香港方面的对接,推动深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形成政策落实合力。目前正在抓紧制定条例若干配套政策,制定空间管理相关政策,符合当年租金优惠政策支持条件的入驻主体,租赁期内的平均租金价格原则上为参考价格或评估价格的30%~70%。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年内还将推进出台河套深圳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数据跨境负面清单、专用通道车辆通行规定等相关政策,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便利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河套条例》正式实施,是新起点更是新征程。河套发展署将以此为契机,坚持法治引领、深化制度创新、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深港协同,更好发挥平台、通道、枢纽作用,高质量建设河套深圳园区。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畅 通讯员:丁姗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