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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报视评|“老头乐”被撞获赔,合不合理?
2026-02-06 14:40:11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这两天有个新闻热搜,对“老头乐”非常友好。上海一对老夫妇开着“老头乐”闯红灯,被小汽车撞伤了,法院判小汽车赔36万元,当然是保险公司出,但这样也让大家非常不爽,明明是无证无牌“老头乐”闯红灯出事故,凭什么要让司机赔?大家对判决非常不服。以前发生交通事故是“谁弱谁有理”,汽车撞了行人,不管是不是行人闯红灯,汽车都要赔。这几年来,这种状况有所改变,很多地方开始按过错论责任,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其实,交通法还是有规定,不管机动车有没有责任,还是要赔一些的,额度是不超过10%。在上海这起判决中,显然超过了这个额度,据说是什么出自一个叫“优者风险负担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交通事故里,谁的交通工具危险性更大、谁的避险能力更强,谁就要多尽一份注意义务。对于法律而言,这种判决也许没啥不妥,但对于“老头乐”来说,闯红灯被撞了还能获得巨额赔偿,会不会变相鼓励一些中老年人倚老卖老,开着三无“老头乐”横冲直撞呢?我看完全有可能,这就是这个案例最大的副作用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练洪洋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谭敏、丁钰洵 剪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丁钰洵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许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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