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30日,佛山市禅城区保利时代天珀小区内,一台洗衣机清晨“从天而降”,巨响吓坏了街坊。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更多的细节同时被曝光。
业主:
事发时听到一男一女在争吵
随后洗衣机从天而降
事发当时,记者接到报料赶到现场,有业主声称在清晨六时左右,听到“嘭”的一声巨响,就看到洗衣机掉到了楼下。业主还表示,听到扔洗衣机的房屋内,有一男一女在争吵,警方随后将相关人员和物品带走调查。

男子与女朋友吵架后发泄情绪
先后两次高空抛物
判决书显示,扔洗衣机的男子姓蔡,广东揭阳人,初中文化。
2025年4月30日6时11分许,蔡某酒后与女朋友发生口角。为发泄情绪,他先是在保利时代天珀某栋605房阳台处,向一楼大堂门口对出人行通道地面抛下一个折叠式晾衣架,砸在一路过群众旁边。其后,他又抛下一台洗衣机,该洗衣机砸在2楼平台边沿后掉落在过道上。随后蔡某下楼查看,前来处理的物业管理人员报警后,他也一直在现场等待警察到达将其抓获,并如实供述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
2025年7月2日,被告人蔡某某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判决:
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7月15日,禅城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蔡某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蔡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蔡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一审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涉案的晾衣架与洗衣机,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