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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郎归”封闭后仍有人违规攀爬|律师:行为人已违法,平台也应主动删除限制传播
2026-01-30 18:15:08
广州日报新花城


1月13日晚,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在公众号发布“公告”称,“望郎归”区域属于未开放山域,地形复杂,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予封闭。

然而,近日记者在某社交媒体平台发现,仍然有一些网友在封闭后违规攀爬“望郎归”,并称“刚去,有什么不懂可以问我”。

针对有网友贸然前往已经官宣封闭的区域,律师认为,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当地景区的公共管理决定,破坏了正常的公共秩序,绝非简单的“不文明旅游”,而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违法行为。



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鹏举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更值得注意的是,若攀爬行为本身导致公共财产损坏,或因被困而引发公共救援,则可能构成更严重的违法情节,甚至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别是当该行为被用于‘炫耀’时,可能加剧对公共安全的负面影响。攀爬者可能因此面临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的处罚。”

此外,刘鹏举律师认为,平台对此类内容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定管理责任。当用户在平台上发布、炫耀违规攀爬行为时,这些信息已不仅仅是个人记录,更可能对其他用户形成效仿和诱导,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运营者(即平台方)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或像这样公然宣扬违法违规、扰乱社会秩序的内容,平台有义务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主动的巡查、识别和处置,例如限制传播或予以删除。如果平台对这种显而易见的违法风险内容长期放任不管,导致其广泛传播并产生不良示范效应,那么其就未能尽到法定义务,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对其采取约谈、责令整改乃至罚款等处罚措施。

“因此,平台的责任是主动的、前置的,而非被动等待投诉。”他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

图/某社交平台截图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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