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广州日报新花城以《电鸡充电2元服务费7元 政协委员建议:电鸡充电服务费应该设置上限》为题报道了广州市部分地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价格较高、充电服务费偏高且不透明一事。报道在广大市民中引发热烈反响。不少市民在评论中表示,自己所在小区也存在充电服务费偏高且收费不透明的问题。今天,广州市政协常委王河再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如何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和收费难题提出自己的思路。王河表示,应明确收费规则与监管标准,制定收费指导价细则。建议由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指导规范》,明确服务费不得超过电费的1倍,要求企业公示“电费+服务费”分项明细,以及设备采购、运维等成本构成。

某充电桩收费价格
现状: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乱象凸显
王河表示,当前广州电动自行车存在多个突出民生痛点:
在电动自行车停车方面,人行道堵塞与市容受损并存。全市多数地铁站口存在电动自行车挤占人行道、盲道现象(如燕岗站B口、滘口站等),部分站点车辆排至机动车道形成安全隐患;番禺广场站等区域还出现“近站拥堵、远站闲置”的资源错配现象,且“僵尸车”长期占位影响环境。
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方面,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乱象丛生,收费不合理与安全隐患交织。主要体现在收费畸高且混乱:白云区黄石街道等区域的“街电”充电桩,充电2.08 千瓦时电费仅2.04 元,但服务费高达6.9元(占总费用77%);不同品牌充电桩收费模式五花八门(按功率、时间、电量计费),部分品牌服务费远超电费(如“驴充充”服务费1.9元 / 千瓦时,是电费的1.7倍),市民单次充电成本普遍达8-10元,市民直呼“充不起”。
此外,电动自行车安全与管理存在重大风险。城中村自建楼充电桩存在“外来车辆扎堆充电、夜间堵塞通道”问题,房东反映“担心起火风险”,但对定价、管理无话语权;企业虽称服务费用于回收设备成本、运维,但未公开成本明细,市民对收费合理性存疑。此前,广州市已经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爆燃的案例。
王河表示,出现上述现象,根本原因是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停放设施与充电配套规划脱节:多数地铁站口未同步规划停放区与充电设施,导致“停车难”与“充电乱”相互加剧;二是充电收费监管缺乏细则:现行政策仅要求“基于成本合理定价”,但无服务费上限、成本公示等强制规范,企业自主定价空间过大;三是多方责任未明确:充电桩运营、场地管理、安全监管分属不同主体(企业、房东、二房东),存在 “定价权责不清、安全责任模糊”的问题。

广州市政协常委王河
建议:应明确电鸡充电服务费不得超过电费的1倍
如何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过程中的难题,王河建议,要统筹“停放+充电”全链条治理。
一是要精准规划,实现停放与充电设施同步配套。在原“分级分类停放体系”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配套要求:超大型地铁站口停放区:必须配套不少于50个智能充电位;中小型站点:结合停放容量设置充电位(占比不低于 30%);充电设施统一纳入站点规划前置审批,避免“停车区建成后再补充电设施”的割裂问题。
二是要规范充电收费标准。明确收费规则与监管标准,制定收费指导价细则。建议由广州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指导规范》,明确服务费不得超过电费的1倍(参照市民普遍接受的“电费+服务费≤6元/次”标准);强制要求企业公示“电费+服务费”分项明细,以及设备采购、运维等成本构成;统一收费模式:优先推行“按电量+基础服务费”的透明计费方式,限制“按功率阶梯计时”等易导致高收费的模式;建立投诉快处机制:在“广州地铁停车指引”小程序中增设“充电收费投诉”入口,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高收费案例24小时内响应核查。
三是协同管理:压实多方安全与服务责任。明确场地与运营权责:要求充电桩企业与场地提供方(如自建楼房东)签订《安全与收费管理协议》,明确企业负责充电设备安全运维、收费合规性;场地方负责充电区域秩序管理(避免车辆堵塞通道);试点“政府指导价+企业微利”模式:在地铁站口配套充电设施中,由政府统一招标运营企业,限定服务费利润率不超过20%,降低市民充电成本;安全与收费联合巡查:街道“每日巡查”增加充电设施检查项目,同步排查“高收费”“消防隐患”问题。
四是落实保障措施,政策与监督同步落地。将充电收费规范纳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立法内容;每季度由政协委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充电收费暗访”,对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
王河表示,通过统筹解决“停车堵”与“充电贵”问题,既能改善地铁口通行环境,也能降低市民出行成本,真正实现城市治理的“民生温度”。王河表示,在今年广州两会期间,自己会提出相关提案,就破解电动自行车停放难题和规范电动自行车收费提出详细建议。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欢欢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张慧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