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11时50分左右,香港警方就屯门市广场男子持刀挟持人质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新界北总区刑事部高级警司钟丽诒、屯门警区副指挥官高级警司黄浩瀚及新界北总区冲锋队警司李汉民报告案情。
钟丽诒介绍,15日晚约7时10分,警方接到市民报案,指一名可疑男子于屯门市广场一间商店拿走一把刀。新界北冲锋队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屯门市广场外的屯顺街发现该男子,他手持一把12寸长刀,正向多名路人挥舞武器,路人纷纷避开。
警方立刻向该男子发出口头警告,但无效。随后,警方向该名男子喷胡椒水,但男子随后进入商场,并迅速从另一出口走出来。该男子离开商场后随即挟持一名女路人,企图持刀对该名女子施袭。警务人员再次向男子发出警告无效后,两名冲锋队员分别向该男子各开一枪,男子中枪后倒地,被警方制服。警员迅速救回女路人,并立刻对该男子进行急救并送往屯门医院,晚上8点40分男子不治,女路人则受伤送院。
香港警方随后从死者斜挎袋内发现一包危险药物,以及一支伸缩警棍。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死者为34岁香港本地男子,持有香港身份证,有黑社会背景。警方翻阅大量监控录像后发现,该名男子没有其他同党。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毒品,不排除该男子在犯罪时受毒品影响。
黄浩翰强调,香港警队对警务人员使用枪械有绝对严格指引。新界北冲锋队人员是因事件严重性而选择使用此即时战术性介入,这次两名冲锋队员绝对符合警队使用枪械要求,他们为拯救一位无辜被挟持路人生命开枪,是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开枪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毅、叶作林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