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1月8日发出通告提醒市民和来港游客,自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座位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此外,任何司机在驾驶时均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进一步加强道路、乘车和驾驶安全。
从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记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货车的后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别用途车辆的司机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须安装安全带。乘坐这些车辆时,如座位已安装安全带,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司机和座位乘客均须佩戴。研究显示,佩戴安全带可降低司机和乘客在迎头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伤的风险分别约四成和七成。

违规车主、司机或乘客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三个月。所有乘客须为佩戴安全带自行负责。其中,15岁以下乘客如在货车后座或特别用途车辆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带但司机仍驾驶车辆,司机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
香港特区政府欣悉运输业界已为新规定准备就绪。其中,所有新购专营巴士的座位已配备安全带,连同营办商在政府资助下为现役双层巴士上层座位加装安全带,至今约有3 500辆巴士配备有安全带,占全港巴士约六成。

此外,由同日起,任何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即流动电话、平板或手提电脑,而每部装置的屏幕对角不可超过19厘米长。装置不能妨碍司机目视道路及交通情况,以及对观察路况用的镜、装置或摄像显示器的视线。违反者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自去年十一月起加强宣传及公众教育。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与警方、教育局、政府新闻处、道路安全议会、运输业界包括公共运输服务营办商等加强协作,透过网页、短片、传媒、社交媒体、家长电子专递、各区交通灯控制器宣传画贴等介绍法例要求。专营巴士营办商亦已在车厢和巴士站加强宣传和广播,提醒乘客注意佩戴安全带的新规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毅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毅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