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没有将外卖送上楼,男子一时冲动,打伤了外卖员,不仅面临刑责,还付出了32万元的高额赔偿。日前,清远市法院公布了该案审理结果。
2023年4月8日22时许,外卖员邓某将外卖送到清城某小区大堂门口时,因门禁问题只能联系江某下楼拿外卖。江某下楼后,因邓某没有将外卖送上楼而与之发生口角,并用拳脚对邓某手部、头面部、腹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伤。案发后,江某明知邓某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待。4月9日2时,江某被公安民警传唤回公安机关调查,并在到案后如实交代了殴打他人的案发经过。经鉴定,邓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清远市法院审理认为,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江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32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说法
点外卖已深度融入我们的生活,大家都希望餐品能直接送到手上,但有时候骑手难免因门禁、路况等客观原因无法顺利送达。此时,更需要一份理解与耐心而非拳脚相向。
本案中,江某因一时冲动,不仅面临刑责,还付出了32万元的高额赔偿,这足以让普通人多年的积蓄一夜归零。所以请切记:遇事冷静三秒,别让怒气“上头”,更别轻易“上手”。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来源: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黎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