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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广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一号管三天”(附政策十问十答)
2025-12-30 17:21:11
广州日报新花城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从广州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广州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次挂号管三天”医疗服务,范围包括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含专科门诊)。

实施范围为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近日在官网发布《广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挂号管三天”医疗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定义为,当患者挂普通号进行初诊时,由于当次所开具医学检查、临床检验(以下简称检查检验)项目,不能及时出具结果而导致本次诊疗未完成时,医疗机构需配合患者预约一次近期的“续诊号”(一般为3天内),用于医生完成解读检查检验结果,以及后续开具药物和其他医疗处置等行为,以保证患者能够获得一次完整诊疗。该次“续诊号”无需患者付费。

《方案》还明确,“一次挂号管三天”的适用情形为,接诊医生为明确当前疾病诊断或病情进展所开具的检查检验项目,因其结果出具时间超出该医生当天坐诊时间范围,而导致没有完成一次完整诊疗过程的;实施对象为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含专科门诊),专家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特需门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等情况不在实施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情形不适用“一次挂号管三天”,包括首次诊疗活动已完成(接诊医生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全处置),以及首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提前为患者开具常规复诊需求的检查检验项目,都不属于需要续诊的范围。患者首次诊疗时或者续诊前发现其他专科疾病,需到其他专业科室就诊的,也不在“一次挂号管三天”的范畴。

预约“续诊号”可有多种方式

《方案》指出,医疗机构在预约“续诊号”时,应充分与患者沟通,在保障患者“一次挂号可获得一次完整诊疗服务”的原则下,建议但不限于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完成预约。

方式一:由同一位医生完成续诊。当患者希望由接诊医生完成报告解读及续诊行为时,根据检查检验结果出具时间,为患者预约该医生就近一次的“续诊号”。

方式二:由同一诊疗组或同科室内其他医生完成续诊。当患者希望在检查检验结果出具后尽快就医,而原接诊医生的出诊安排无法满足时,根据检查检验结果出具时间,为患者预约同一诊疗组或同科室内其他医生的“续诊号”。所预约的其他医生职称一般为相近或者低于原接诊医生职称。

其他方式:各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条件,利用诊间预约、分诊台、自助机、线上或人工服务等多种手段,实现“续诊号”预约。

续诊服务采用预约制 要充分考量普通号续诊号数量分配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方面解释,“管三天”时限一般为3个工作日(包括首诊当天),但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和患者需求,在保障医疗秩序的前提下,规定本单位的续诊时限。一次挂号仅包含一次续诊服务。

《方案》提出,医疗机构应采用“预约制”提供续诊服务,合理安排续诊患者到场时间,将其纳入正常候诊序列,避免现场混乱;同时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遵守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方案稳妥推进。在医疗机构管理层面,《方案》提出医疗机构要充分考量同一诊疗单元中“普通号”和“续诊号”号源数量分配,保障医务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健康状态,充分尊重门诊医生的劳动价值,合理安排门诊工作量,优化工作量统计指标,同步合理调整相关薪酬结构。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改造工作确保系统满足“续诊预约制”的要求,并进一步完善预约分诊流程,加强门诊患者流量监测,统筹调配人力资源,推行弹性排班,借助互联网医院、“午间、夜间、节假日门诊”等便民手段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要提高检验检查效率,加快报告出具速度,缩短整体诊疗周期,让患者“少跑腿”,减少续诊需求。

广州市“一次挂号管三天”十问十答

(2026版)

 一、什么是“一次挂号管三天”?

当在普通门诊就医时,由于当次检查检验项目不能及时出具结果而导致本次诊疗未完成时,可由医疗机构配合预约一次“续诊号”(一般为3天内)。该次“续诊号”无需患者付费,用于医生完成解读检查检验结果,以及后续开具药物和其他医疗处置等行为。

此项措施旨在破解“因等待检查结果而导致重复挂号”的痛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门诊诊疗连续性,核心目的是确保患者能够获得一次完整诊疗服务。

二、在哪里可以享受到“一次挂号管三天”?

从2026年1月1日起,广州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可提供该服务。为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急诊、发热门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不得开展相关服务。为保障整体就医秩序,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等不在全市统一实施范围内。具体提供服务的门诊范围由各医院结合实际自行公布。

三、如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一次挂号管三天”条件?

符合条件的情形为:当患者在普通门诊进行初诊时,接诊医生所开具的检查检验项目未及时出具结果,而导致本次诊疗中断的情况。

在就诊结束前,医院会结合患者当下诊疗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预约下一次来医院“续诊”,并帮助患者完成相关预约操作。具体流程由各医院自行制定并执行。

四、哪些情形不属于“一次挂号管三天”服务范围?

1.首次诊疗活动已完成,接诊医生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全处置的;

2.首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提前为患者开具常规复诊需求的检查检验项目的;

3.患者首次诊疗时或者续诊前发现其他专科疾病,需到其他专业科室就诊的。

4.其他医疗机构认为不适用的情形,以医院官方解释为准。

五、一次挂号只能“管三天”吗?三天内检查检验结果还没有出来怎么办?

“管三天”时限一般为3个工作日(包括首诊当天),各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和患者需求,在保障医疗秩序的前提下,明确本单位的续诊时限。具体服务规则由各医院自行制定。

六、预约下一次来医院“续诊”时可以指定医生吗?

预约“续诊号”时,医院会根据检查检验结果出具时间和医生的出诊安排进行选择,为患者就近预约接诊医生或者同一诊疗组或同科室内其他医生的“续诊号”。具体预约规则由各医院自行制定。

七、医生开具了多项检查检验项目,可以预约多个“续诊号”吗?

一次挂号仅包含一次续诊服务。若患者有多项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不能同时产生,应由医生结合病情诊疗需要,经与患者协商后确定一次“续诊”日期。此外,续诊时医生如因鉴别诊断需要再次开具检查检验项目的,不能要求医生再次预约“续诊号”。

八、下一次来医院“续诊”时可以优先就诊吗?

续诊当天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诊室报到,和其他患者一同排队候诊,具体候诊规则由各医院自行制定。如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院完成续诊,可视为该“续诊号”作废,患者再次来院要求续诊时,医院有权要求患者支付诊查费。

九、已预约下一次来医院“续诊”的时间,但临时计划有变可以改期吗?

如因医院方面原因导致检查检验结果未能在“续诊”前出具,医院应妥善采取措施,及时更改续诊日期,确保患者享受此次续诊服务。

十、如果对医院“一次挂号管三天”服务安排有疑问该如何咨询?

 各医疗机构会对外公布“一次挂号管三天”服务的具体指引,如有疑问现场也可咨询门诊服务中心、导诊人员、志愿者等,或向该医院的相关服务监督部门反映。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伍仞 通讯员:穗卫健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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