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龙头”富安娜起诉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一案迎来新进展。近日,富安娜发布公告称,公司起诉中信证券、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在近日收到了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需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约2928.63万元,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回款由原告和中信证券各分50%。
记者了解到,这起理财纠纷始于2021年。2021年,富安娜斥资1.2亿元购买了中信证券的一款定制资管计划——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富安1号”)。富安1号的主要持仓产品为东方红货币B及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其中,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的项目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实质违约,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又不及预期,导致富安1号投向该地产项目公司的1亿元产生坏账。
2022年3月19日,这款产品到期后出现逾期兑付。2023年8月31日,富安娜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中信证券、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告上法庭。该案在2024年历经三次开庭审理。
截至2024年末,富安娜从富安1号产品托管账户上提取1430.23万元,剩余产品本金10569.77万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到期收回。中信证券向富安娜提供了富安1号产品管理报告,在管理报告中,截至2024年末,富安1号产品期末资产净值为7772.61万元。根据会计准则,富安娜已将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截至2024年末,就富安1号产品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为2797.16万元。
近日,富安娜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中信证券要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约2928.63万元。判决生效后,富安1号清算收回的款项,富安娜和中信证券各分50%,支付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赔偿款约2929万元为上限;驳回富安娜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还明确,富安娜之前已从资产专用账户提取559.02万元,且资产专用账户还收到西部信托的投资回款3583.71万元,回款目前尚未提取,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要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
富安娜表示,本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处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楚涵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