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跨境投融资是金融开放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南沙金融30条”等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发布,推动QFLP、QDLP、跨境理财通、跨境保险以及数字人民币等创新业务的落地,初步构建跨境资产管理和支付试点体系。围绕跨境投融资功能,南沙正成为激活湾区“金融血脉”、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引擎。
深刻认识跨境金融服务的战略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跨境金融服务不仅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工具,更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支撑。
从服务国家战略看,南沙是《南沙方案》明确的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强化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有利于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为“一国两制”实践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从推动产业升级看,南沙正加快建设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航运物流为代表的现代产业体系,迫切需要跨境投融资服务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从深化改革开放看,南沙承担着为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必须在制度型开放上先行先试,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沙样本”。
系统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功能跃升
强化南沙跨境金融服务功能,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发展与安全,在机制创新、机构集聚、业态培育、生态优化等维度协同并进,着力打造与南沙战略定位高度契合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
健全央地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跨境金融改革涉及金融监管、外汇管理、市场准入等多个领域,必须加强央地协作、省市区联动。建议推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南沙设立派出机构或服务窗口,实现跨境金融业务“一站式”审批服务。建立省市区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政策落地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跨境金融改革“沙盒监管”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创新业务提供试错空间。
打造特色鲜明的金融机构集群。金融机构是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必须加快引进培育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落地南沙,打造服务大湾区、辐射东南亚的国际化银行。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在南沙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南沙金融市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培育一批专业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机构。引进国际知名资产管理机构、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产业链。
构建覆盖全周期的跨境服务体系。围绕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全生命周期需求,提供综合性跨境金融服务。在跨境融资方面,扩大跨境人民币贷款、境外发债等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跨境融资成本。在跨境投资方面,优化QFLP、QDLP管理机制,扩大投资范围、简化备案流程,吸引更多境内外资本参与。在跨境支付方面,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试点,探索与港澳电子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在跨境风险管理方面,发展跨境保险、跨境担保等业务,帮助企业有效管理汇率风险、信用风险。
抢占数字金融发展的新赛道。数字金融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的关键突破口。加快建设跨境数据金融服务平台,在依法合规、安全可控前提下,探索跨境数据流通机制,为跨境金融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推进跨境征信互认,探索建立粤港澳三地征信信息共享机制,降低跨境金融服务的信息不对称。完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跨境金融领域的应用,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效率和安全水平。
营造国际一流的金融发展生态。良好的金融生态是吸引金融机构和人才集聚的关键。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效能。加强金融人才引进与培养,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引进国际化金融人才,支持本地高校培育金融专业人才。探索设立南沙国际金融研究院,加强跨境金融政策研究和业务创新研究,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完善生活配套设施,打造宜居宜业的国际化社区,增强对金融人才的吸引力。
聚焦风险防控筑牢金融安全屏障。跨境金融开放必须坚守安全底线,在开放中维护金融安全。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分析,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传导。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建立跨境金融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处置能力。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确保跨境金融业务合法合规运营。
展望未来,南沙应锚定“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战略定位,以跨境投融资功能强化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努力打造成为大湾区金融开放的重要门户。这既是南沙落实《南沙方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广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责任担当。
文/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 林瑶鹏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