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提出八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要避免通过惩罚性或者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行为。与此同时,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平台经济具有明显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竞争特点。从监管实践看,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较为突出,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目的是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和合规保障,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指引》以示例方式为平台经营者列举了8种风险: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和平台差别待遇。这8个风险示例是对互联网平台具体场景中垄断风险的明确提示,涉及数据传输、算法适用、服务定价、搜索排序、推荐展示、流量分配、补贴优惠等多种平台经营活动。鼓励平台经营者结合《指引》列举的风险示例,主动开展风险评估自查,避免发生示例中提及的反垄断合规风险。
刘健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要避免通过惩罚性或者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行为。针对有的平台企业要求平台内商家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指引》提示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针对有的平台算法不公开、不透明,“算法黑箱”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利益,《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平台企业重要的合规目标,并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同时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算法筛查,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垄断行为的发生。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于梦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光曼、钟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