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记者从全国首例“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处获悉,近日她收到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和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颁发的十级伤残等级工伤伤残证。崔丽丽表示,会将这份鉴定结论,正式提交给工伤待遇案的主办法官。

12月17日下午,崔丽丽告诉记者,经过了80多天的煎熬等待、经过了一系列法定程序,她因职场性侵导致的精神伤害——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被正式评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崔丽丽向记者出示了天津市职工工伤伤残证,该证由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

崔丽丽伤残证
崔丽丽表示,“十级”结论,意味着法律认定:职场性侵所造成的、看不见的精神创伤,与身体伤害一样,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劳动能力结论鉴定书
今年9月23日,全国首例“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与前公司天津市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第二法庭一审开庭。崔丽丽表示,法律维权行动将继续。“我会将这份鉴定结论,正式提交给工伤待遇案的主办法官,申请二次开庭审理。”不过,崔丽丽表示,目前,她不确定企业是否会要求二次鉴定。
此前广州日报报道:
崔丽丽曾是天津一家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商销售总监,年收入过百万。2023年,崔丽丽因跟随天津某公司负责人出差遭遇性侵,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今年8月,崔丽丽的工伤认定生效,该事件经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9月13日,崔丽丽告诉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她与天津某企业的劳动争议案将在9月23日开庭。对于此前仲裁委的工伤认定可获赔113万元,崔丽丽说,打官司花了10多万元,目前实际到位的为2万多元的流产假工资。9月23日开庭,崔丽丽索赔200万元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其中有近50万元为今年新增的停工留薪工资。
崔丽丽告诉记者,事件对她家庭造成重大影响。其丈夫为陪同处理维权、就医多次前往杭州,业务经营受到严重冲击,“两家公司关闭了一家,没有精力继续经营业务”。崔丽丽说,每次外出,她都需要丈夫陪护。“我自己没有办法外出,我现在连车都开不了,焦虑躯体化是非常严重。”
时间线梳理:
2023年9月22日,崔丽丽在出差期间遭受天津某企业负责人王某性侵。
2024年4月2日,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刑。
2024年4月18日,企业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崔丽丽的劳动合同。
2024年4月18日,崔丽丽申请工伤认定。
2024年7月9日,崔丽丽被诊断患创伤后应激障碍。
2024年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4年12月17日,崔丽丽提交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2025年1月,企业不服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天津某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流产假工资差额等共计113万元。
2025年4月8日,考虑到公司可能不服此裁决,崔丽丽先将企业起诉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0日,天津某企业不服此裁决,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起诉。
(崔丽丽表示,该劳动争议案原本5月13日开庭,但因工伤行政案未定,而中止审理,待工伤案判决生效后再恢复审理。)
2025年7月16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企业不服的工伤认定诉讼,认为津南区人社局认定她的工伤合法合规。
2025年8月11日,经与津南区法院确认企业未上诉,确认工伤行政判决书生效。
2025年8月12日,崔丽丽向劳动争议案法官提交恢复审理申请书并追加诉讼请求。
2025年9月23日,天津市津南区法院劳动争议案将开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图/受访者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