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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航空器专家柯玉宝:高空黑飞极其危险甚至可能引发“机毁人亡”
2025-12-11 18:08:15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期,广东英德、中山及湖南资兴三地曝出的无人机高空黑飞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涉事无人机飞行高度达8000米甚至近万米,直逼民航客机巡航航线,有人发布视频斥责该行为“不是飞无人机,而是拿飞机上的人开玩笑”。昨天,知名航空器专家、原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执行秘书长、无人机管理办公室主任柯玉宝在接受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能飞到8000米高的无人机极少。“8000米高的高空,气温可能达到零下50度,考虑到电池的耐低温能力和续航能力,能飞到8000米高度的无人机是很少的,只有极少数的无人机能飞到这么高。”柯玉宝说,对于无人机来说,高空“黑飞”,擅自闯入管制空域,且飞行高度接近民航巡航高度,客观上存在与客机相撞、干扰航路的风险,这种“黑飞”行为是极其莽撞的,也是极其危险的。甚至有可能引发机毁人亡。根据新修订、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行为还将面临治安拘留处罚。“黑飞”行为还面临刑事责任。


航空器专家柯玉宝

高空“黑飞”极其危险甚至可能引发“机毁人亡”

柯玉宝介绍说,根据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划设和使用空域,接受飞行活动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务,保证飞行安全。为了更好地规范无人机操作,2013年11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下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柯玉宝正是规定起草的参与者之一,他强调该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使中国的无人机进入了“持证上岗”的时代。2014年4月,中国民航局下发文件,授权AOPA负责无人机驾驶员的驾照考取和资质管理工作。

柯玉宝介绍说,所谓“黑飞”,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专门的罪名,而是对违反飞行管理规定的无人机飞行活动的总体表述。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民航相关规范,“黑飞”主要包括主体不合规、手续不合规、空域不合规及技术手段规避监管等几种情况。“我也经常去跟无人机发烧友讲课,我跟大家说的最多的就是,使用无人机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杜绝‘黑飞’。”柯玉宝说。

柯玉宝介绍说,民航班机的巡航高度通常为8000-12000米,所以,8000米高度处于民航客机常规巡航高度范围。无人机在此高度飞行极易与飞机发生碰撞,引发严重安全事故。无人机如果在高空与民航班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碰撞风险极高,可能导致航班紧急避让、延误或机毁人亡。‌此外,无人机在管制空域(真高120米以上)飞行需提前报备,未经批准的飞行扰乱空中交通管制秩序。

无人机“黑飞”将面临治安拘留处罚还要负刑责

柯玉宝表示,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或未按批准内容飞行,将被责令停止飞行,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没收无人机及违法所得‌。‌此前,无人机“黑飞”,多为没收相应的飞行设备。但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进入全新阶段,为公共安全筑起“法律防火墙”。即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将无人机违规使用单独列出。对于违反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情节较重的,将处5日至10日拘留‌;若非法穿越国(边)境,拘留期限将延长至10日至15日。这意味着,无人机“黑飞”即使未构成犯罪,也可能直接面临治安拘留。

当然,无人机黑飞也可能面临着刑事责任。比如,无人机在民航航道附近高空飞行,使客机处于需紧急规避或改变航线的危险状态,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相关法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最高可判处‌死刑‌。

无人机“黑飞”还面临其他法律风险。比如,破解限高系统‌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若破解的是关联空中交通管制监管系统的限高程序,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旦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欢欢

视频/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欢欢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程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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