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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不“裸奔”,“大块头”要担大责任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起草的《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何目光聚焦大型网络平台?因为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大块头”身系大责任、应有大担当,是不容有失的关键防线。
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从信息生成、传播、存储、利用、清理等整个生命周期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做到真管、严惩、齐防。
先看“管”。此次征求意见稿为大型网络平台如何履行责任、筑牢安全防线,给出了较为细致的“工作指南”。比如,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并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又如,制定实施内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这一条条措施,都有利于提升用户的“信息安全感”,让大型网络平台化身大型安全屏障。
再说“惩”。如今,“大数据杀熟”、滥用人脸识别、AI“泄密陷阱”这些新情况表明,在网络平台自我完善的同时,仍需要监管升级加码、执法利剑出鞘,以“严”的力度、“惩”的震慑,不断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再看“防”。除了健全法律法规、督促平台尽责,还需要公民个人增强信息保护意识,牢牢守好第一道防线。每个人,都是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人。各方齐心协力、共建共享,才能真正让个人信息不“裸奔”、更安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冬梅
音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冬梅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文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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