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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成都女子在家门口被害案今日开庭
2025-11-20 13:36:08
广州日报新花城

11月20日,“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检方起诉书,被告人梁某滢无故窜至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部分住户滋扰,被害人小雅不幸在2024年6月9日与其争吵时,被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小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事后梁某滢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被害人家属不认可梁某滢的精神鉴定,认为其精神病是事发后办理的,要求法院制裁每个不遵守法律的人。“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梁某滢被提起公诉

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梁某滢因精神异常,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无故窜至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部分住户门口,进行敲门滋扰和辱骂。2023年8月7日,梁某滢在该小区无故对部分住户敲门滋扰时与个别住户引发口角争执,公安民警根据现场人员报案出警处置,因其拒不配合调查和辱骂民警和住户,受到民警依法警告。此后,梁某滢便随身携带刀具等器械在小区内对部分住户进行敲门滋扰。

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滢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被害人小雅处,小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王某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滢时,小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滢冲到房门处与小雅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小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小雅则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部数下,保安黄某乾见状上前制止无果,小雅随之受伤倒地,后黄某乾拨打120、110电话报警,小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梁某滢经公安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经鉴定,被害人小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滢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梁某滢2024年6月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刑事拘留,2024年6月11日因精神病鉴定暂停计算羁押期限,2024年9月2日恢复计算羁押期限,2024年9月13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执行。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滢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梁某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起诉书显示,梁某滢为1988年生人,事发时36岁,大学文化,无业。受害人小雅殁年27岁,两人同住一个小区,但并不在同一栋。

小雅的母亲王女士表示,小雅会钢琴和舞蹈,是海龟,还没谈过恋爱就走完了人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小雅此前在北京工作,为了方便照顾妈妈,回到成都。对于梁某潆患精神病,家属并不认同,认为梁某滢事发前没住过精神病院,事发后才去做精神病鉴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图/受访者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肖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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