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凉菜上桌,食客担心的是新不新鲜,后厨担心的却是你会不会拉肚子。为了解决这个“担忧”,一些饭店找到了一条“捷径”,往菜里添加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这本用于治疗严重感染的处方药,却成了饭店用来掩盖食材问题的“保鲜剂”。
11月6日,最高检微信公号发布了7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某地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零售使用抗生素类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其中之一。
食品安全法中明文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可酒店厨师居然将处方药当作了食品“添加剂”来使用,商家赤裸裸、无底线的违法之举真是让人无语。
从本案的判决来看,两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及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共计16万元。可是,想想看,他们的“投药”行为并非偶然为之,而是差不多持续进行了一年时间,这样的惩罚力度未免显得有些“高高拿起、轻轻放下”。与其收益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也怪不得有人愿意铤而走险。
这固然跟人性有关,也跟法律实践中,我们的惩戒依据往往更多考量“是否造成实际伤害”有关。对于这种尚未引发大规模中毒但蓄意危害公共健康的行为,往往打击力度不足。这也导致违法成本与风险收益严重失衡,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对此,必须要让法律真正带电长牙。对于明知故犯、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无论是否立刻造成伤亡,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引入惩罚性赔偿与终身禁业。要罚到这些人肉疼,让其“一次违法,终身出局”。
本案之所以作为典型案例发布,还有一个鲜明特点是全链条追责。处方药被违规大量添加到菜肴里,这背后也离不开处方药违规销售的“助攻”。当地检察院通过研发的大数据模型,筛查了2200多条药店销售记录,确认多家门店长期违规销售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全面摸排和药品零售专项整治。让违规销售处方药的“帮凶”也承担连带责任,方能共同织密食品安全监督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谭敏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