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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追踪|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将择期宣判,受害者家属最新回应
2025-10-11 17:40:32
广州日报新花城

2025年10月11日,距离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发生已逾一年,该案目前处于择期宣判阶段,受害人母亲胡女士今天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表示,“我们决不谅解。”


案发时的视频截图

此前该案在2025年4月15日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目前处于择期宣判阶段,受害人家属称,法院曾口头通知家属审限期延至10月20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可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付建进一步说明,可以延长审限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此外,若在审理过程中出现需要补充侦查、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调取新证据等情形,也可能导致审限延长或重新计算。例如,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在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将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不过,付建也指出,法律虽未对延长审限的次数设置明确上限,但对总审理期限存在一定限制。理论上,一审刑事案件的最长审限可达六个月甚至更长,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报批程序。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江西景德镇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对年轻夫妇带着未满周岁的婴儿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撞上,一家三口均不幸殒命。

据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警情通报,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


律师分析:有顶格量刑的可能性

早在案件一审开庭前,记者就采访过付建律师。他表示,是否能顶格量刑取决于廖某事发时的主观恶性程度、后果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悔罪表现等。“根据法条规定,是有顶格量刑的可能性,但具体仍需要法院综合犯罪事实具体情节等进行判断。”详见4月14日的报道“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明日开庭,律师称有顶格量刑的可能性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慧琪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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