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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警服直播带货?违法!
2025-09-18 10:28:07
广州日报新花城

9月10日上午,“嘎子谢孟伟”在网络平台直播时,身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虽未佩戴警号与胸徽,但戴有警察肩章和臂章,此举引发网友质疑。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表示,这种做法涉嫌违法。

郑子殷介绍说,警服是警察执法权威的象征。《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影视制作单位和文艺团体因拍摄、演出需要,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严格保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使用。同时,《规定》第十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作商业性广告。“直播带货”这一商业活动,不属于“拍摄、演出”的法定许可范围。将用于拍摄的道具服装,用于具有营利性质的直播活动中,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郑子殷

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其行为被认定为利用警服形象误导消费者,或被视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活动”,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9月13日下午,“嘎子谢孟伟”通过社交账号发布道歉声明称,其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有身着警服的画面,这些服装都是剧组拍摄专用戏服。郑子殷表示,道歉声明在法律上并不能使其免除法律责任,而要根据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认定。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实习生:王淑贤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实习生:王淑贤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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