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引导
热评|从排水口夺命看公共泳池安全:国标早有硬规定,为何挡不住悲剧?
2025-09-07 11:55:01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日,清远清城区一小区泳池发生的悲剧令人痛心不已。一名7岁女童疑被泳池排水口吸入,最终不幸身亡。这样的意外如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每一位关注者的心上,也再次将小区泳池安全问题推到了公众视野的聚光灯下。

根据南方网等媒体的报道,这起悲剧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清城区全区游泳场所也停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但逝去的生命已无法挽回,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悲痛与深刻的反思。小区游泳池本应是居民休闲消暑、孩子快乐嬉戏的好去处,如今却成了夺命陷阱,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而这起悲剧更暴露了部分场所对国家公共泳池强制安全规定的漠视——若每一环都严守法规,或许悲剧便可避免。

悲剧发生后,清远不少网友对小区公共游泳池的安全管理漏洞深感担忧,这担忧绝非空穴来风。在日常生活中,小区游泳池因为就在家门口,很多业主便放松了警惕,甚至放任孩子单独在泳池游玩。殊不知,物业安全管理的疏忽、缺乏日常维护,或是在设计之初、施工过程中就存在某些违法违规问题,都如同隐藏在暗处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危险。而这些问题,恰恰与国家早已出台的强制安全规定背道而驰。

从设计环节来看,国家《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2017)早已明确要求:泳池排水口必须设置防护格栅,格栅孔隙宽度不得大于8毫米,且格栅承载力需能承受1500牛的静压力,防止人体或肢体被吸入;同时规定浅水区水深不得超过 1.2 米,深水区与浅水区之间需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和物理隔离设施。这些强制标准正是为了规避类似 “排水口伤人” 的风险,但部分小区泳池在设计时却擅自简化流程,为安全埋下隐患。施工阶段更需严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泳池池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C25,防水层需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水材料,且排水系统、水循环系统安装后必须经过24小时压力测试。然而现实中,部分施工方为压缩成本,使用劣质材料、省略测试环节,导致设施先天不足。对于这些关键施工环节,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国家规定加强监管,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工作,杜绝违规施工现象。

管理方面,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泳池运营有明确强制要求:泳池开放期间必须配备专职救生员,且每250平方米水域至少配备1名,救生员需持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上岗;同时规定泳池周边必须设置防滑地面、应急照明和救生器材存放点,且器材需每周检查维护。但现实生活中,某些小区物业却无视这些规定,存在救生员脱岗、排水口格栅老化、救生器材过期等问题。此外,国家还要求物业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每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救援培训,而多数小区从未落实,导致意外发生时无法及时应对。

这起悲剧的发生,用生命的代价提醒我们:物业不仅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更需将国家强制规定作为底线,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同时加强对业主的安全教育宣传,提醒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严禁孩子独自在泳池边玩耍。

对于职能部门而言,不能仅停留在事后排查,更需依据国家强制规定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但部分地区存在监管宽松、处罚不力的情况,导致规定沦为“纸上条款”。未来职能部门需加大执法力度,对未达标的泳池坚决责令停业整改,对多次违规的物业纳入信用黑名单,通过严格监管倒逼各方遵守国家规定。广大市民也应主动了解国家安全标准,在发现泳池未配备足够救生员、水质浑浊等违规情况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监管部门投诉,共同监督规定落实。

此次清远小区泳池悲剧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它提醒我们,国家对公共泳池的强制安全规定,每一条都是用教训换来的 “生命线”。小区公共游泳池的安全规范标准从设计到施工再到管理,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以国家规定为依据,不容有失。只有职能部门严格执法、管理者依规运营、市民主动监督,将国家规定贯穿始终,才能真正为消费者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游泳环境,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其琪

@新花城 版权所有 转载需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