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被诬陷在成都地铁偷拍的男子何先生告诉广州日报记者,9月8日他起诉的一般人格权纠纷将二审开庭。何先生说,维权3年,他已花费约4万元。对于是否值得?何先生表示:“如果赢了就值得,如果输了就不值得。”何先生称,被诬告者往往需自行举证,付出巨大代价,而诬告者仅需质疑即可,代价完全不对等。若能胜诉,既是对自己的清白证明,也能为社会树立案例,警示诬告行为。
何先生提供的传票
2023年6月,四川何先生在成都地铁上因被怀疑用鞋面偷拍女性乘客,当众脱鞋自证清白。经地铁警方检查,何先生鞋子无偷拍装置,两名女士指控偷拍并不是事实。何先生认为两名女生没有真诚道歉,未与对方达成和解,并选择起诉,要求女生道歉和赔偿。2023年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人民法院判决,何先生要求两女子和成都地铁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9月5日,何先生对记者表示,目前已收到二审开庭通知,9月8日将在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开庭。何先生说,上诉的诉求与一审一致,要求诬告他的两名女性、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何先生说,二审诉状中对金额等事项作了模糊表述,但原则上诉求未作变动。何先生称,自事件发生以来,双方从未进行过私下沟通,两名诬告他的女性未有道歉的意思。
何先生告诉记者,从2023年至今,该事件彻底改变了当事人的人生轨迹。何先生说他原本工作稳定,却因诬告处理官司耗费较多精力离职,也与当时的女朋友分手。“后来我离职并且与当时的女朋友分手,找工作受到了一些影响。”何先生说,辞职则是因为一审败诉后,维权过程耗费巨大精力,“维权也是浪费,这耗费了我非常大的精力”。
事发已三年,何先生希望通过案件获得关注,不让诬告零成本发生。“现在很多类似事件出现在网络上……诬告竟然没有一点成本。”何先生说,当前维权机制下,被诬告者往往需自行举证,付出巨大代价,而诬告者仅需质疑即可,代价完全不对等。
何先生称,截至目前,他为维权已花费约4万元,包括律师费及因诉讼耽误的工作机会。对于这一切是否值得,他表示取决于最终结果:“如果赢了就值得,如果输了就不值得。”他坦言,若最终败诉,代价确实太大;但若能胜诉,既是对自己的清白证明,也能为社会树立案例,警示诬告行为。
律师分析:须提供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有诬告的情形才会胜诉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一审法院认为纠纷发生于晚间,行人不多,影响范围较小,且两名误会偷拍的女性在报警处理后已及时当场道歉,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纠纷后,误会事件被大众及媒体知悉系源于何先生在网络发布信息,因此该事件在社会公众层面的影响不应归责于误会偷拍的两名女性。付建认为,何先生的诉求为要求对方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这种带有人身性质的请求难以强制履行,且不是侵犯一般人格权中的赔礼道歉的法定履行形式。付建说,何先生要求赔偿的五万元,其中律师费没有法律依据,精神损害赔偿也可能因缺乏证据而不被支持。
付建表示,至于二审是否会支持何先生的诉求,存在不确定性。主要是因为何先生的诉求不符合一般侵犯名誉权的补救措施,且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费用过高,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没有证据支持法院可能难以支持。付建表示,二审中何先生如能够提供更有力的证据证明事发时两位女子有诬告的情形,或者证明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在处理事件过程中存在过错,那么二审有可能支持他的诉求。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图/受访者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